公益能量如何快流和共生

2014-05-07 10:09:42      来源:
       几天写了《“公益能量”需要打破三次专制》,引发了一些小的争议。有人说环保不能算公益,有人甚至说公益这个词本来就有问题。有人则说,我在此文章中没说清“公益能量的集中营是如何专制”的——如果没说清楚其专制的属性和必然性,那么“打破专制”的企图就站立不稳,得不到时运的真正支持。
 
  又有人继续讨论,说打破固然可喜,新生或者说建设又如何聚得?说粗略地描绘出此前的某类真实呈现样态“有问题”,固然可喜,但想要提取出另外一类也许同样真实存在的样态,则需要精心的挖掘和冶炼。
 
  于是刺激我再写下如下的文字。但愿这一次,能够说得更清楚明白些。当然,很多事情本来也不是一篇文章能讲得明白透彻的,有时候是没想明白,有时候是没写清楚;更多的时候,一次只能讲清一点立意。说清一个事关行业的重大问题,本来就需要更多的文章来共同凑集,形成“文章小政党”,互相支撑和提携。
 
  什么叫公益能量的“专制”,又如何专制?
 
  一个好的国家或者说人类生态群落,各种能量的流通应当是自由无碍的。任何资源的集中者都会随时产生一种恐慌,生怕自身能量集中过多会导致能量淤积,不利于公众机体的健康,考验着自己的“硬扛能力”。因此,即使偶然出现了一些能量聚集的状态,迅速的分流也是“本能的救济手段”。就像一条小溪,在奔向大海的过程中,偶尔也会路过一些小的池塘或者深坑停驻留恋——当然,此类偶然性让生命的乐章特化了,越是这样的节点,生命的趣味与色彩的丰富度也越高。
 
  一个社会的能量,是多种多样的。风是能量,水是能量,太阳是能量,沙子是能量,石头是能量,每一个生活者的思想是能量。生态系统中无论是动态的还是静态的,被人类认定为有思想的或者无思想的,其实都是能量。制度是能量,传统是能量,文化是能量,宗教是能量,部队是能量,警察是能量,企业是能量,政府是能量,散乱的街区是能量,流动的个体也是能量。沉积的书本是能量,活跃的血液也是能量;静如处子的眼神是能量,动如脱兔的形体也是能量。政治是能量,经济是能量,公益是能量,环保也是能量。
 
  于是乎,我们仔细分析一下中国。政治,公众的选举权是被剥夺的,因此呈现高度聚集的状态。高度的聚集产生的样态就是政治权力控制者有能力在任何时间调集镇压任何零碎的反抗。当然,反过来说,任何一次零碎的反抗都逼迫政治权力占有者费神耗力地去调兵集马。
 
  经济,当前的能量是混态存在。过去是国有,现在是民营兼国有;1949年之后,土地用的是“全民所有”,然后再来一道“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让居住在土地上的人又悬空在土地之上,让以为自己拥有某片土地的人其实只是暂时经营这片土地,随时可以被征用和拆迁。当然,当时在商业上推的“公私合营”;农业上推的“集体合作社”,成了所有“经济国有化”的上佳手段。
 
  上世纪八十年代,各种“国有”一度出现困顿,政府官员从上到下,忙于随时生发的政治斗争,而丧失了经济发展的能力,中国经济即将崩溃,被民营巴巴实实地拯救了好几轮;最近几年,国有此前的布局能量大振,“国进民退”又成潮流。
 
  文化,本来是最适合自然生长的,但当前整体属于自由能量被过度压抑导致创造力萎缩的状态。因为任何文化,一旦国有化,必死无疑。因此,中国文化丧失创造力,也就由此奠定。举例来说,一个小说家,一旦成为作协会员,多半死翘翘,“成名作”就成了“代表作”,“最佳新锐奖”定格为“终身成就奖”。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旦政府开始扶持,马上成为道具,真实的生长力迅速被瓦解和卸载。同样,电视剧一旦审查加严,你就能迅速地从剧情故事里,看到创作者无穷的谄媚和逢迎。
 
  公益也是如此。中国并不是没有公益思维的,每个人是自私的,每个人也是公益的,因此只要抒发、导流得好,公益能量无处不在。但可惜,公益从古到今,一直被专制力量牢牢地控制着。某种程度上说,有人相信,谁拥有公益权,谁就拥有控制这个国家的权利。
 
  但公共资源的占领者心里也很清楚,有些事情,不以公益的形态来抹平,难以服众,难以通关。因此,在过去,公益主要的集成者,有两大类,一是政府,二是二政府。
 
  所谓的“政府集成”,就是政府把持了绝大多数公益资源的聚集和分配权。比如残联的资金,是政府作为财政专项拨付的;比如慈善院和养老院、孤儿院、聋哑学校,也是政府的民政部门下属办的事业单位;再比如贫困救助,过去是以“扶贫基金会”加“政府扶贫办”加全国人大制订的“政府扶贫攻坚计划”这样的模式来整体推进。
 
  所谓的“二政府把持”,就是在1949年之后,我们也布局了一些外形极像民间公益组织的政府直属型公益组织,但本质上仍旧是政府的部门或者必须以政府的逻辑来运营。比如中国红十字会兼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比如中华慈善总会,比如中华环保基金会,比如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比如中国妇女基金会,比如宋庆龄基金会等。有些,是直接作为当地的“政府部门序列”来安排,比如中国红十字会,就是有单独的编制和级别的——享受副部级待遇,干部可在整体组织部门体系内流通。有些,则作为某个挂靠部委的下属单位,比如中华环保基金会,就是环保部下属的,干部可在环保部的组织序列里流转,业务受环保部直接的指导,资金也多半必须打着环保部才可能募集到账,参与解决问题时如果不动用环保部系统的行动手段也多半难以形成力量。
 
  于是就会出现冲突。上世纪八十年代,团中央发起“希望工程”助学项目时,教育部的人据说很不高兴,因为“希望工程”到处募捐到处宣传,搞得好像教育部应当做的“政府公益”处处是漏洞,搞得好像只有希望工程才盖了学校,没有希望工程中国孩子就没有学校似的。后来,“希望工程”搞大了之后,又对民间出现的助学行动表示不满,好像希望工程搞了那么多年,居然还有遗漏之处,居然需要民间教育助学个体户们去填空塞缝似的。
 
  于是就会出现了“说一不二,独断专行”的局面。草根环保组织的创建者们多半都有这样的经历——他们想在本地成立环保组织,当地民政局就会告诉他们说最好找当地环保局来挂靠和主管。他们找到环保局时,环保局一定告诉他们说,“按照规定,一个地方只能成立一家环保组织”,而环保局下面已经成立了“环保志愿者协会”,因此,无法满足再成立一家新组织的要求。搞得草根行动者们垂头丧气,开始埋怨这个国家注册环保组织的艰难。而一旦草根环保行动者没注册成机构,最容易受到的攻击,就是这人是“非法人士”,这人所在的团队是“非法组织”。在中国,“非法”二字,是极要命的,足可以把所有人送入牢狱。
 
  于是,很自然地,公益在中国对于普通公众而言,成为“非份之想”。你想参与环境保护业务?不需要,有政府,或者政府把控的环保基金会。你想募集环保资金?不需要,有政府,或者有政府把控的基金会;否则,你胆敢自己动手,就是想“借机敛财”,就是想贪图名利。你想培养民间环保人才?不需要,有政府,或者政府的培训计划;如果你想自己做,那么就一定是想结党营社,妄图颠覆政府部门。如果你实在想做点什么也可以,给政府的基金会“捐款捐物捐人捐车捐房”吧。如果你实在想做什么也可以,当政府成立的环保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吧,填个表,交点钱,就可以入会了;有活动一定会随时通知你,在家等着就行。
 
  真正想做公益的人,在业务、人才、资金上都没有召集社会资源、进而发动社会的资格。很自然地,所有的民间环保资源,也就被政府及二政府所垄断和把持。虽然中国各地环境灾难频发,虽然中国所有公众都在成为“环境难民”,虽然法律上也写着要让公众担当举报者,虽然政府购买公益组织服务也颇为盛行,虽然公众参与这个词每天都被政府挂在嘴上,那,也不等于你可以随便发起和参与。
 
  专制带来的后果是“社会公益想像力”的枯竭,带来的是公众对政府虽然严重丧失信心但仍旧本能地、条件反射地把问题推给政府,从此患上“政府依赖症”;带来的是公众“公益行动力”的萎缩和动力源丧失。
 
  “新公益英雄”也会患上“公益专制症”吗?
 
  草根公益英雄或者说政府公益体系之外被社会各种苦难偶然诱发出来的民间公益人士,往往在出道的头一段时间,会被公众视为“新公益英雄”,而被寄托以无穷的公益想像。这样的“新公益英雄”,如果想要打破公益专制又能够有所作为,有一种办法,或者说唯一的办法,就是“挂靠”。当然,你拒绝挂靠也可以,那么你就要长时间忍耐住被人当成公益坏蛋、公益流氓、公益骗子、非法组织、非法个人来对待的骚扰。
 
  从某个角度来说,“挂靠”很像是“招安”。但凭心而论,挂靠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变形记”或者必然的“天路历程”。无论是政府公益部门主动出面的招安,还是民间公益个体寻找“资源树”时的主动依偎,本质上,都是民间公益活跃者与政府公益体系的一次合作。这样的合作,在政治上、经济上都有过许多展现。政治上或者说政府运营体系来说,政府下面开设的公司,政府下面开办的事业单位,警察叔叔找的“协警”,园林局找的“临时工”,环卫局找的“实习生”,都是“挂靠”的不同方式。而从经济上来说,挂靠的方式就更丰富了。你想做旅游,到某国字号的旅行社下面挂靠一个业务小组,很流行;你想做运输的生意,你买辆大巴到某个汽车运输集团里“承包”一条专线,很容易;你想治病救人,到某个医院里租用某个科室,很简单。
 
  在传媒界,由于媒体资源被国有资源全部管控,你想做媒体,只能先成立一家广告公司,然后反过来把某个半死不活的杂志的“内容经营权”也顺便控制。尤其在原有媒体出现经营危难时,每年交一定的“刊号租金”,就可变相经营。这招在业界称之为“改版”,至今很通用。当然,万一不小心办成了名牌媒体,原来的“东家兼婆家”出来鹊巢鸠占,直接宣称杂志赢利都必须全额上缴,甚至宣称挂靠的团队贪污腐败——也是时有发生。
 
  在文化界,传统的有书号和发行渠道的出版社,外面“挂靠”诸多“文化公司”,非常常见。在文化公司的帮助下,原有的国字号出版社成了一个封闭的“书号专卖店”,出版社有“编制”的编辑们,每年不再需要为选题、发行、图书销售码洋而苦恼。他们每天上班要做的事就是对文化公司即将面世的书本进行“印前审查”,看看有没有错字,盯盯版式上太过贻笑大方之处;用最基本的编辑原理和政治原则,对语法和行文进行扫描。当然,万一某本书卖得太火,也可以横刀夺爱,宣称某书是编辑部所为,文化公司只是“参与”了编辑和策划。
 
  公益界自然也会同样的借鉴或者自然发生这样那样的“挂靠”。因为公募基金会几乎都被国有部门垄断,草根英雄们刚刚出道时,往往赤手空拳,除了一点公益声望之外几乎一无所有。如果此时他想做得更好,做得更多,几乎都会托关系找门路,到某家公募基金会下挂靠成立“专项基金”。李连杰当年在中国红十字会成立“壹基金”,是这个道理。邓飞在诸多基金会下挂靠成立随时发起的“专项基金”——比如到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挂靠“让候鸟飞公益基金”——也是这个道理。
 
  这样的好处当然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这个办法至少让想做事的人有了做事的可能。如果我们仔细分析一下,这样的做法所存在隐患或者说可能产生的坏处,会有哪一些呢?或者说,如果用“公益专制”的眼光来衡量,究竟有哪些地方会可能产生障碍和不通呢?
 
  从资源通路上说,专项基金可以由发起人团队来管理。被挂靠的基金会只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比如5%;于实际的业务,是不太过问的。这和文化公司与出版社的关系类似。由于发起人的思路和原有基金会的思路不同,因此,公益能量有可能不遵循原有基金会的路径流淌,转而拐弯,向其他社会需求之地拓荒。这也是专项基金得以获得社会信任的原因,大家看到某个新的公益需求领域有了新生力量的关注,自然也会上心。
 
  但即使这样,公益资源也需要先大量汇聚再进行分配。于是,很自然地,如果发起人的经营团队没有成形,接收渠道没有打通,从一个概念变成一个项目,从一个点变成一个面的时候,就很容易出现公益能量的混乱和淤积。混乱是指为了快速实现社会的期待,而不得不大量进行公益活动,以把资源导出;淤积是指当执行团队经验不足同时担心“一做必错”的时候,开始每一步都变得小心翼翼,动不动拿出规章制度来恐吓自己和恐吓团队。于是,公益能量输出就慎重再慎重,于是,原本希望出现的活力,恰恰出于专项基金本身的恐惧和不成熟,导致严重的淤积。而与原有的方式一样,资源一旦淤积,其他人更难激活。
 
  本质上,无论公众还是基金会,对“专项基金”都是将信将疑的。因为,一个人要证明自己的信用,不可能只依靠一两次的“突然袭击”,更不可能靠一两个小案例的成功来持续证明。公益是需要团队来经营的,从一个人走向一个团队的过程,至少需要十来年的时间。而在这过程中,他及他的团队,能否经受住来自公众的冷眼和基金会的猜疑,颇为艰难。而一旦在行事过程中出现一点小瑕疵,都可能让他梦断征程。
 
  这样双重的夹击,让原来自由活泼的发起人,开始变得步履沉重,处处惊心。为了让自己一生清白,处处洁净,“发起人”会患上“公益规则洁癖”,他们比基金会更加爱惜羽毛,比社会公众更主动地审查自己,更相信僵死的“规则”是最好的保护伞。但可惜,公益项目的运营经验,一定是要在试错中得以慢慢提纯的。一味地遵循规则和强调小心,必然阉割了此前生猛的能量,甚至可能让发起人忘记了当年的初衷。于是,本来有可能成为公益生力军的挂靠方式,反而随时因为自身的猜忌而乱了阵脚、失了功力。
 
  一个人发起一个项目,成立了专项基金,开始时靠的并不是团队,而是个人的社会声望和理想。或者说,基金会决定接受其挂靠的原因,并没有对其团队的能力进行共同的审查和核实,而只是对某个人进行了简单的验证。在这时候,无论是基金会还是挂靠的签约者,都过度相信了规则对未来真实运营的把控。但实际上,团队的凝聚和成形,根本不是一两句理想和一两条旧有规则能够展望和形容的,而需要这个团队自身的摸爬滚打。换句话说,应当是团队的发展慢慢化合出了真实可行的规则,而不是规则粗暴地决定着团队的发展。世界上有多少美好的理念,由于缺乏团队的真正践行,而最后完全落空。世界上有多少美好的理念,由于有了团队的真实践行,才得以被世人看重和借鉴。
 
  迷信专制就像迷信资源。世界上其实不存在什么“资源”,只存在能否运营、活用资源的人。如果资源身边的人没有运营资源的能力和意志,所有的资源都是死的或者是假的,令人窒息的。在中国,自古以来出现的最怪异的现象是,越有资源的人越缺乏正向运营资源的能力,往往会被资源拖垮和欺压。而越没有资源的人越擅长在没有资源处找到资源的“利用配方”,进而调度激发出无限的运营活力。因此,当基金会和公益英雄们成立了“专项基金”之后,这个“资源”如何被其团队成功地激活和正向导流,其实是很悄然但很无情的考验。至少有90%以上的“专项基金”最后又轮回成了僵尸一具,都是因为运营团队本身过度迷信基金会的“专制力”和公益英雄的“资源力”,而缺乏了真正的行善能力,把自己和“社会公益期望”活活困死。
 
  何况,专项基金的“挂靠”本来就是承认了国有基金会控制公益资源的体制。这路径依赖中隐含有“无穷的无奈”,但也有某种程度的“妥协甚至喜悦”。毕竟,长久以来的教训,让中国普通公众本能地相信“国有组织”,即使心内百般疑惧,但一旦事到临头,也仍旧相信组织而不相信个体。于是,挂靠的方式,只是新添了公益专制的花样,而没法从根本上打破公益专制的魔箍。
 
  要想让公益专制彻底打破,只有三招。一是人人都可成立基金会,人人都可发起募捐和接收资源;二是人人都可随时发起公益项目,想到了就马上去做;三是人人都可随时自由、直接支持他人,不需要通过任何的部门和基金会,甚至不需要通过社会组织和“公益英雄”。
 
  如何实现公益能量的自由流通呢?
 
  中国的公益能量因为专制而淤积和发霉的例子处处可见,让人心痛,发人深思,但也刺激一些人去尝试打破和探索。
 
  其实,方法也不需要过多的创新,只需要遵循社会能量的真正流通方式就好。或者说,只需要对中国民间真正的民间公益暗流、潜流的真正形态进行观察,真正原理进行总结,就会发现,其实,公益能量的自由流通,随时可能,无处不在。
 
  如果针对当前的整个业务框架进行重新调理,需要做以下一些事情,整个社会的公益思路就可能自然改观。就有可能在没有资源的地方找到资源,或者在资源没感觉到有用武之地的时候让其发挥奇特的药效。
 
  从基金会角度来说——无论是公募基金会还是非公募基金会,要改变过去“长时间严格审查项目”的行为方式,改为在自己的领域内大量介入公益能量流通的过程,迅速地发现这个行业的优秀合作者,并与之形成良好的动态合作;同时敏锐地觉察这个行业的新生势力,不放过任何一个新出现的可能。用“理论原理”来概括,就是“改审判型为服务型”,“改守候型为追逐型”,改“办公室文牍型为行动协作型”。
 
  在中国目前,公募基金会与非公募基金会的运营规则还略有不同,虽然未来完全可能趋向一致。考虑到二者的政策差异性,在此也提出不同的“改良套餐”。
 
  建议公募基金会在配合公益行动者时,多考虑提前亮出自己的“公募资质”,为其所用,替其担保,为其呼吁。比如某个人,他准备做某件事,需要5万元。公募基金会完全可利用自己的公募牌照,替他马上组织线上或者线下的筹资活动,鼓励其马上开始做起来。而不要再像过去一样,让其报项目,组织专家评估,然后走流程,然后走流程,然后还在走流程;即使项目被批准,预算被通过,公益行动者的心已经拔凉拔凉,原先的冲动可能已经丧失,那一点点锐气在基金会审判下早已经魂飞魄散;原有的信念可能早被打回原形。
 
  还有一个办法是率先出具一定比例的资助,比如10%,然后其他不足的部分呼吁公众来共同匹配和云集。这样的好处一是可以迅速让公益行动者启动其业务,边实践边探索;二是在呼吁的过程和资源筹集的过程,变成公众来共同助力和评估、完善的过程;三也减轻了基金会自身的财务负担压力,让公益能量更加自如地流淌,基金会没必要让所有的资源都汇聚到自己身上,“入库后再出库”,完全可让资源更轻便地自由对接。
 
  但无论是公募基金会还是专项基金,还是公益组织,都会陷入一个迷局,就是“经手的经费总额”。基金会期盼拿出来的募捐总额越高越好。于是2013年大家津津乐道的是在雅安地震时,“壹基金”的募捐数量“超过了红十字会”。“专项基金”们也是如此,每年年底大家庆功时,首先要亮出来的数字,一定是募捐的数额有多高。好像经手、过流的数字越大,小金库积攒的资金量越多,越成功。孰不知,越这样,越陷入了“公益专制”的陷阱。因为,在共生型的公益社会,基金会或者说专项基金,入库的资金越少越好,作为中介和倡导者助成对接的资金越多越好;自己经手的项目越少越好,助成衔接而让社会能量自然熔炼而成的项目越多越好。基金会或者说专项基金或者说社会组织,当伴娘、当媒人、当扩音器的心态,应当超过当新娘、做新人、做播音员的心态。在“人人都可为公益”的时候,助成者才更为伟大;当人人都可当前锋的时候,助攻者、中场队员、后卫队员、守门员、观众,才更为伟大。
 
  当然,这同样也要求基金会的一些资助程序和法律文件做相应的更改。
 
  至于非公募基金会,由于其资金相当可预算化,管理相对可前瞻化和稳定化,因此,比较适合“对人不对事”的资助,以与公募基金会的“对事不对人”的敏捷资助相呼应,动静结合,里外呼应。在我理解,非公墓基金会当前最适合的资助方式是两个,一个叫人才资助,一个叫机构资助。人才资助很简单,你看好这个人,一年两年三年内给他一笔可供其自由发挥和从容生活的“发展资金”,让他们探索起来比较便利无碍。机构资助也是一样,你看好某个机构,一年两年三年内给他一笔“信任资金”,让这家机构的团队去自由探索。当然,再好的团队也会患上“资源依赖症”,资源的丰足只会让人丧失斗志,因此,饥渴型的资助和匹配型的资助是比较适合业界的发展规律的。人才资助和机构资助只是起到稳定军心和保证基本存在的作用,更多的业务发展经费,还是要鼓励公益行动团队与基金会合作去做更多的探索和挖掘。这样才可能既保持稳定性又保持拓展性。
 
  心态的转变可能是容易的,业务模式的转变却可能有些艰难。这样的做法就等于要求资源拥有者把过去的大额资助“小额破碎化”,把过去“静态”的资助流程“动态化”,把过去“隔空参与”的方式变得交融协作化。把过去的“水库储蓄式”变成“小溪闯荡式”。这样,实际上等于把基金会变成了行业里无处不在的协作者,而不是孤立的一个环节;变成生态系统的一个活性酵素,而不是一座孤单堡垒。如果出现这样的改变,基金会自身的资金规模可能反而不要太大,因为可以随要随时发起募集。相反,基金会需要彻底进入自身所关注的领域,从资源的汇聚兼再分配者,转型为公益议题的“社会倡导协作者”和“后勤担保集团”。这个转变可能是对所有基金会巨大的挑战。
 
  当然,基金会如此,“草根组织”也同样要走向服务化和追逐化,走向小额化和动态随机化。组织如此,个人也是如此。因为整个行业的存在理由,都是因为公益的社会需求鲜明地存在。当所有人都为了服务需求而不是服务资源而存在,当所有的事都是为了服务需求而不是为了服务理念而发生的时候,公益能量的自由表达和自由接收才可能成型。公益群落内不同生态位的共生才可能成型。公益行业的流通才可能浑然无觉,快速而多样;无处不在而又毫无凝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