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不是志愿者

2014-04-18 09:53:14      来源:
       社工是“社会工作者”的简称。那社会工作者又是做什么的呢?让我们先从一个实务案例说起。
 
  “棒打鸳鸯散”
 
  那年冬夜,吸毒女孩萍萍生病了,发着高烧,孤零零地一个人躺在医院病床上打吊针,两行心酸的眼泪无声地从她的脸颊上滑落。
 
  萍萍的家庭,是个“黄、赌、毒”俱全的特殊家庭,母亲有婚外情导致家庭破裂,父亲也因赌博被劳教,萍萍则因吸毒被送进了劳教所。萍萍解教回来,面对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陷入深深的孤独和绝望中。而社工老沈的介入,让她慢慢走出了这段阴影。
 
  “怎么样,好些了吗?”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萍萍耳边响起。原来老沈得知萍萍生病了,便立刻赶到了医院,来陪她打吊针,再送她回家。心中充满感激的萍萍如同看到了自己的父亲一样,向老沈诉说了自己的心里话。
 
  萍萍有个男朋友,是她的中学同学,他们18岁的时候就谈起了恋爱,在一起度过了一段难忘的快乐时光。后来,因为空虚无聊,萍萍的男友染上了毒瘾。而萍萍也因家庭的变故而情绪低落,她最终沉沦到以吸毒来逃避现实、麻醉自己。
 
  萍萍解教回家后,男友又主动来找她。一边是难以割舍的情感,一边是可能导致的复吸危机,萍萍感觉自己已经渐渐把持不住了。在这样的压力下,她病倒了……
 
  听萍萍道出事情原委,老沈郑重地对她说:“人家都促成好事,我今天却要‘棒打鸳鸯散’了。”他告诫萍萍,如果要彻底戒毒,要开始新的生活,她就不能再和一个正在吸毒的人谈恋爱。否则,等待她的将是万劫不复的后果。
 
  “阿爸,我听你的。”听从了老沈的劝告,萍萍斩断情丝,和男友果断地分了手。为了让萍萍平稳度过这段感情挫折期,老沈推荐她参加了创业培训班。萍萍上了培训班之后,想自主创业,可是在申请贷款时遇到了麻烦,这令她十分烦恼,于是老沈又和街道劳动科联系,为她争取贷款创造条件。在多方努力下,萍萍最终顺利地申请到了贷款。
 
  上文中的老沈是一位禁毒社会工作者。在大多数普通人的眼里,吸毒者是一群堕落的人,但在社会工作者的眼里,吸毒者或戒毒者不是“违法者”,也不是类似医院里的“病人”,而是服务对象。禁毒社会工作者相信改变,认为吸毒者或戒毒者拥有改变自我的能力。同时,禁毒社会工作者有明确的专业角色定位,他们不是管教者,而是服务提供者、引导者,是戒毒康复人员遭遇人生挫折过程中的陪伴者、搀扶者,通过专业的工作方法来协助戒毒人员改善生活状况,走向康复。在老沈的帮助下,萍萍重新融入社会,这就是社会工作者的作用。
 
  发达国家社会工作已有百年历史
 
  要想弄清楚社会工作者是一个什么样的群体,首先需要弄清楚什么是社会工作。所谓社会工作既是指一种运用专业技能和知识帮助社会成员克服生活障碍,增强社会生活能力,提高生活质量的社会服务工作,又是指从事这类服务的一种专门职业。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经济转型期,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不断涌现,迫切需要大量社会工作人才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而社会工作也能有效促进经济发展,西方经济学家曾做过研究,认为“社会投资”与“经济投资”一样能获得回报——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是5.7%,而劳动力、资本、技术等其他社会经济要素的贡献率只有4.0%。
 
  社会工作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它最早起源于英国的社会救济活动。1601年英国伊丽莎白女王颁布实施了《济贫法》,该法开创了国家以立法形式救济贫民的先河,并明确了政府和社会有济贫的责任。之后,社会工作在欧美国家逐渐发展成一种专业化的助人活动,并固化为一种职业。我国在20世纪20年代开始引入社会工作的理念和实务,并且在社会工作的建制化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本土化的经验。但是,1952年社会工作教学和实践全部被取消,直到上世纪80年代末期才得以恢复。
 
  社会工作者就是以从事社会工作为职业的社会群体。作为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需要在社会服务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开展服务。社会工作者提供的专业服务,是帮助受助者正确对待困难、努力克服困难,同时又要设法争取资源,切实帮助受助者走出困境。社会工作者扮演的助人角色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给予受助者以物质帮助,而是要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力求增强受助者的自我发展能力。这类似于前些年我国政府提出的农村扶贫开发新思路,即从“输血式”扶贫转向“造血式”扶贫,由原来的发钱发物转变为对贫困地区的扶贫项目开发,实现这些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对社会工作者存在误读
 
  对于社会工作者,社会上存在着不少误读,其中最大的就是与志愿者相混淆。志愿者也被称为义工,对应的英文词是Volunteer。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给志愿者下这样的定义:志愿者是指基于社会责任及义务,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自愿奉献自己的时间、精力、技能,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有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
 
  社会工作者对应的英文词是Social worker。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王思斌教授给出的定义是这样的:“社会工作者是由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引导,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帮助困境人士特别是贫困群体和弱势群体的职业化的社会服务人员。”由此可见,社会工作者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而且还要经过一定的考试程序,并在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后,才可以开展专业服务。
 
  根据前面的比较,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社会工作者提供的是专业服务,而且他们从事的是一种职业,那么,社会工作者就需要通过从事这种职业获得报酬,以过上体面的、有尊严的生活。有人说,社会工作者是“拿工资的雷锋”,这是很不正确的。雷锋只是一位志愿者,我们需要雷锋,更需要受薪的社会工作者。
 
  为何发展民办社会机构
 
  根据世界各国的惯例,社会工作服务应该由政府提供,且不能够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而在我国,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主角是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也应该主要是在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工作,因为在我国是不允许社会工作者以个人身份提供专业服务的。
 
  社会服务机构按举办和运营主体可以划分为公办和民办两种类型,这种划分不仅在内地有效,在我国港澳台地区也比较普遍。依照我们惯常的思维和现实政治语境,公办机构又被称为体制内机构,民办机构则被称为体制外机构。内地的公办社会服务机构又可划分为多种类型:行政事业型机构,如民政系统的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救助等机构;群众团体型机构,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组织举办的机构;其他公办类型机构,如司法行政系统、医院的社会服务机构以及社区服务机构。
 
  既然有这么多公办社会服务机构,为什么还要发展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呢?原因在哪儿?受助人群日渐复杂,需求日益多元化,标准也在提高……这些迫切需要大量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服务。此外,公办社会服务机构有时候存在被动服务的问题。
 
  根据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的统计,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共有1000家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对于有着13亿人口的大国来说,1000家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实在太少了。然而,就是这数量偏少的机构还多分布在上海、深圳、广州等南方城市,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城市几乎是空白,而广袤的农村地区则难以见到社会服务机构的身影。随着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将会获得很快的发展,我们也将享受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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