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慈善事业的八大关系

2013-10-25 10:14:24      来源:

       代慈善是一项具有社会动员、科学运作、公开透明等鲜明特点的社会实践活动。特别是中国的现代慈善事业,起步较晚,发展迅猛,准备不足,加之处于社会转型期,更加备受关注。

       据有关资料统计,2007年全国捐赠总额309亿元,2011年增加到845亿元,增长率175.46%。仅以各级慈善会为例,2007年我国共有慈善会763家,到2012年已达1923家,增长率为152.03%。我国慈善会系统2007年接受捐赠款物总量为41亿元,2011年达204亿元,增长了397.56%。这期间,因发生特大自然灾害唤起的大众捐赠热情无法用数字来形容。

       如果从1993年1月中国出现了第一家省级慈善会——吉林省慈善总会和1994年中华慈善总会成立算起,中国各级民间慈善组织的产生和发展不过只有短短20年的历史。我们通常以以上事件为标志,就慈善领域而言,可称之为中国进入了现代慈善阶段。毫无疑问,中国的现代慈善与已有百年以上历史的欧美现代慈善相比较,尚属于发育不够成熟的新生事物阶段。

       按照通常对待一项新事物的原则,既不能放任自流,也不宜求全责备。从科学的认识论角度讲,应当是满腔热情的支持、呵护;积极善意的批评、监督;科学规范的实施引导;严格依法加强管理。

       慈善是一项圣洁的事业,人们有理由对它有更多的期寄和要求,但这并不等于慈善组织和它所从事的实践活动不存在任何瑕疵。当然,个别慈善组织出现的个别贪腐行为另当别论。

       经过近20年的实践,我们在如何对待中国现代慈善方面,至少在宏观上应当形成这样一个共识,即:是否有利于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是否有利于惠泽广大受助群众;是否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是否有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和道德情操。如果能以这样的共识为前提,大家共同努力积极地营造良好的慈善环境,并且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若干关系问题,中国现代慈善必将会沿着一条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光明之路前进。

一、慈善事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以爱人、助人、怜悯同情他人为核心的慈善意识产生很久远,但真正成为一种事业,必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以捐赠为主要内容的慈善很难形成规模和常态化。善事人人可做,善捐并非人人能为。

       慈善在中国历史悠久,延绵不断,已成为中华民族文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有充分理由为我国慈、善、孝的道德伦理文化而感到自豪。但也不必因现代慈善起步晚,发展滞后而妄自菲薄。

       建国以后,由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受到以阶级斗争为纲左倾思想影响,慈善在中国社会舞台上并无多少地位。至于欧美的现代慈善通常被认为是资本主义产物,是剥削阶级麻痹人民的鸦片,往往被拒之国门之外,无从谈起。即使1981年经政府批准成立了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也没有堂堂正正地打出慈善的旗帜。直至1994年2月12日,《人民日报》首次对慈善给予正面评价,讲到社会主义需要自己的慈善事业,需要自己的慈善家。同年4月,经国家批准成立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的现代慈善才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从发展背景看,我们有理由讲,中国的现代慈善是中国上世纪80年代后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慈善发展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但它又有与经济活动不同的自身规律和特点。因此,我们倡导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们在慈善事业发展中起带头作用多做贡献,但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搞强捐,不搞攀比,不设指标。对无收入的人群,包括未自立的中小学生等不提倡劝募。

二、中国公募与非公募慈善组织的关系

       目前,中国的民间慈善组织经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应当分为两类:一类称之为公募基金会或各级慈善会;另一类称之为非公募基金会。这两类慈善组织除了捐赠人和筹募范围、方式有一定差别外,在慈善事业发展的大方向上目标是一致的,本来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这两类慈善组织可能长期共存。有竞争,但不应当相互对立,更不存在谁吃掉谁的问题。大家知道,一个社会里慈善组织成败、生存与发展,最终取决于自身的社会公信力。你做得规范、做得好,群众就买你的帐;否则,不管你姓公还是姓私,都无济于事。

       一般说来,公募组织政府的背景可能要大一些,一些退休或在职政府官员任职其中,工作人员也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公务员队伍,筹募、社会动员方面也占有一些优势,这无需回避。从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上分析,这一组织形式在一定时期内,在一些地域内或许是有效的,但从长远发展看,则有利有弊。北京市政府就已经决定,公务员将逐步退出慈善组织。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地讲,任何政府背景都不会成为永远罩在这一类慈善组织身上的光环。它的生存、发展和社会贡献只能取决于自身。在慈善的大环境下,同样存在着挑战和竞争。有准入,势必有退出,这是一条必然规律。有些公募慈善组织,在内部治理上还不够完善,在人才引进,福利待遇等方面还有许多困惑,这些矛盾和问题都有待于在不断深入改革中加以解决。同样,非公募组织也有自身的优势和不足。公募与非公募组织彼此之间,应当是比服务、比贡献、比公信、优势互补、平等竞争的合作伙伴。

       那种把两类组织对立起来的观点,既不符合当前的国家政策,也是片面、盲目的。因而,也是站不住脚的。

三、中国慈善与外国慈善的关系

       人称大爱无疆。慈善作为人类共有的爱心和行为,的确各国各民族之间有共同和相通之处。但由于社会制度、民族习俗、伦理道德等方面的不同和差异,自然有各自的特点或特色。如何看待中国慈善和外国慈善的关系,应当秉持一个基本出发点,即:不要固步自封、抱残守缺,对人家先进科学的东西一概排斥;也不要妄自菲薄,言必称欧美,总以为外国的月亮也比中国的月亮圆。

       近年来,社会曾流行一些观点,如“中国的富人为富不仁”,“中国老百姓缺乏慈善意识”。这种认识和观点显然是片面的,不正确的。我们不否认现实社会中,的确存在为富不仁的富人,有些民众的慈善意识薄弱,但绝不能将个别夸大为普遍性,以偏概全。

       巴菲特、盖茨两位在慈善方面有贡献的美国富豪曾来中国搞慈善晚宴,宣传他们的慈善理念。给中国慈善带来一些新鲜气息,有其积极的一面,无可厚非。但因此而顶礼膜拜则大可不必。中国的企业家真的为富不仁吗?中国的老百姓真的缺乏爱心和社会责任感吗?事实是最好的证明。据有关方面统计,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慷慨解囊的企业家,且不说国有企业纷纷伸出援手,民营企业家90%以上均有捐赠记录。王健林、陈光标、曹德旺等一批企业家一次捐赠超过亿元者不乏其例。你能说中国企业家没有爱心,为富不仁吗?中国民间的普通百姓,在大灾难面前,甚至有的是自己生活都难以为继的拾荒者和享受国家保障的五保老人省吃俭用,卖废品的钱和省下来的钱捐给自己遭灾的同胞。你能说中国人缺乏爱心和慈善意识吗?

       传统的慈善观念和行为朴素成分较多,在一定意义上讲,现代慈善则是生产力,经济实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自己都得不到基本生活保障,很难要求在助人慈善方面有太大作为。我国毕竟是发展中国家,国民整体生活质量和水平还不是很高,人们在援助他人时量力而行应在情理之中,这绝不能简单的归结为慈善意识太差,更何况,树立现代慈善意识,形成慈善行为常态化仍需要一个长期培植过程。

四、慈善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当今世界各国虽在政治制度、民族习俗、经济文化等方面有所不同,但大都比较重视慈善事业的发展。中国政府更是明确地将发展慈善事业作为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的重要补充,使其成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中国政府不仅设立了专门的慈善行政管理机构,而且在政策法律法规方面也在不断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在不同场合以讲话、批示和参加活动等方式表明了对慈善支持的立场。国家动员社会传媒对慈善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和帮助。

       中国慈善事业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政府支持慈善事业乃是题中应有之义,本无可厚非。但近年来,在一些学者中,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有人讲,中国的慈善官办色彩太浓,应当学习外国与政府彻底脱钩;政府干预太多,慈善组织已成为政府的一个部门等等。

       我认为核心的问题不在于政府应不应该管慈善,而是应当明确政府与民间慈善组织的社会分工。

       政府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应当是制定慈善政策法规,支持监管慈善组织,组织实施社会教育动员,支持表彰慈善楷模,推广慈善经验。简言之,政府主要起好“推手”作用;慈善组织充分发挥“操盘手”作用,具体组织实践慈善活动运作。

       从理论上讲,作为公民依法完成纳税缴费任务后,对国家政府通常不再承担慈善捐赠义务(法律规定和允许的特殊情况下的捐赠除外)。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国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人民政权,各级政府的公务员是人民公仆,提升人民福祉,实施社会保障是政府的应尽职责。政府造福人民绝不是恩赐;同样,人民也无需捐赠慈善政府。慈善是国家社会保障建设的重要补充而非国家财政收入的补充。强化慈善的民间性,互济性,不但有利于民间财富的调整和帮助政府想解决而一时无力解决的某些难题,也有利于树立政府的正面形象。

五、媒体与慈善组织的关系

       现代慈善离不开传媒的参与、支持、引导和监督。事实上,媒体的引导已成为现代慈善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代慈善需要广泛的社会动员,而媒体是社会动员的主要平台和宣传工具。现代慈善组织尤其是公募组织,需要开展社会劝募活动,广大参与者十分关注并要求有知情权,必须将相关信息公开披露,自然要通过媒体方能完成。至于慈善观念的教育普及,慈善个案的曝光,更离不开媒体。

       慈善组织与媒体之间应当成为很好的合作伙伴关系,而不应当简单理解为“监督”和“被监督”关系。一方面,慈善组织要积极主动联系媒体,尊重媒体,使用好媒体,充分发挥好其特殊作用;另一方面,媒体也要充分认识自身的社会责任,利用自身的能力和财力,给予慈善出资宣传无偿或减免费用的优惠。在认真履行舆论监督职责的同时,不忘加强慈善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慈善发展方向的正面引导。新闻真正的力量在于真实与客观。慈善领域既非世外桃源也绝非一块净土。对其出现的个别贪腐行为无情地批判与揭露,这是我们的共同责任。但不能以未经核实的所谓个别人“爆料”为依据误导大众,做出让捐赠者伤心,工作者寒心,广大受助者痛心的事来,因为这样的结果归根到底对慈善事业发展有害无益。

六、慈善运营与慈善成本的关系

       我们不必讳言,慈善需要成本。现代慈善组织的产生,给慈善捐赠和援助行为的实施提供了一个公共平台。这个平台并不是全部由不拿薪水的志愿者组成,作为一级慈善机构,它需要有必备的专业工作人员、办公场所、运营活动、办公设备设施等。

       这些都需要开支,自然也就构成了支出费用的成本。纵观世界各国慈善组织,莫不如此。因而,中国政府制定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可在10%以内提取管理费。

       一些捐赠者提出,我捐100万你就要给我全部用于定向捐助的项目上去,你凭什么要扣除一定比例费用?一些民众也质疑,既是慈善组织,做善事为何还要收费?这显然是对慈善组织运作方式、规律了解不够,说明我们对现代慈善如何开展的宣传远未到位。

       民间慈善组织按现行体制是政府不拨款的体制(政府设编制并拨款的另当别论),它的成本开支自然应当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执行。慈善组织与企业最大区别之一就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但这并不等于说,它的专业工作者都是无偿的工作者。恰恰相反,为了使这项事业科学、健康、永续发展,我们必须努力打造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精通,管理一流的专业队伍。这样的机构和队伍自然应当把严格自律放在重要位置,成本最小化,社会效益最大化是他们所遵循的目标。只有这样,所有从事这一特殊行业的工作者,他们不仅应当得到合理报酬,同样应获得社会对其人格的尊重。

七、传统慈善与现代慈善的关系

       慈善的传统核心价值取向是利他主义,但早期人们的慈善观因受宗教的影响和生产力发展的局限,并未上升到一种社会责任。更多的表现为同情、怜悯,甚至将慈善作为对自己来生的一种许愿。换言之,传统慈善在民间多属个体行为。

       现代慈善更多地强调利他主义和社会责任,强调捐赠者与被捐赠者之间的人格平等,强调慈善行为的大众化,不再将慈善视为富人对穷人的怜悯和个人灵魂净化的一种补偿。

       现代慈善突破了传统慈善那种个人对个人,点对点的援助模式。随着社会慈善组织的出现,为慈善大众化提供了公共捐赠平台。通过这些平台的运作,无论是在筹募能力上,还是在援助范围上以及其在促进社会和谐安定的作用发挥上都不能与传统慈善同日而语。慈善已成为一种事业。

       但因为在普通中国人的传统思维中,“人在做,天在看”的观念根深蒂固,传统慈善和现代慈善不仅在“大爱无疆”、“助人为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等观念上有许多相通之处,在实践行动上也难以割断它们之间的联系。估计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传统慈善与现代慈善交叉并存的局面仍会存在。我们只有正视这种现实,才会自觉地积极对待和引导。对传统慈善的封杀和叫骂于事无补。

八、广义慈善与狭义慈善的关系

       慈善作为一种大概念,应当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分。这对深刻理解和践行慈善有益。我们通常讲慈善,多指慈善捐赠和实施的运作过程。这无疑是狭义慈善的范畴。但必须明确,慈善捐赠作为狭义慈善,它是慈善的主要内容或称其为慈善主体,而并非慈善的全部。说慈善就是社会捐赠那点小事,这种片面的认识是对慈善的一种误解。它不但可能导致在认识上对慈善的低俗化,而且在实践中也不利于慈善事业的全面发展。广义的慈善不仅有物质方面的援助,也有精神和体力方面的付出。慈善文化和慈善教育与慈善捐赠行为相比较,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不可偏废。

       正确认识慈善的广义性和狭义性,在实践中防止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片面地理解慈善捐赠即是慈善的全部,进而排斥慈善捐赠以外的其他慈善活动,认为那是不务正业。如果不克服这一倾向,势必忽视慈善理论建设、文化建设,忽视慈善的宣传教育活动,其结果将导致慈善事业发展之路越来越窄,难以持续。另一种倾向是将广义的慈善无限放大,忽视慈善捐赠这一慈善的主要内容,把慈善变成了一种纯粹的政治活动和宣传活动。这对慈善事业的发展同样不利。因为广大受助者毕竟亟需的是摸得着看得见的物质援助。不具有一定筹募能力的慈善机构,与受助者之间将会渐行渐远,又何谈在人民大众中的公信力呢?

       显然,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注意克服和防止出现上述两种倾向,是我们的必然选择。

       慈善的多样化和多元化,使它成为一项色彩斑斓的长青事业。它同样需要一种宽松、包容的生态环境。慈善本身是一项圣洁的事业,但这并不意味着任何慈善组织和慈善工作者完美无缺。

       一个负责任的慈善组织对自己工作中的失误及过失绝不应当讳疾忌医,拒绝批评;而那种有意无意地将慈善工作中的某些缺点扩大化进而对某一慈善组织妖魔化,甚至公然煽动广大民众不要捐款的做法,自然也不可取。

       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之路仍很漫长。在改革创新中也还会有若干新的矛盾和问题出现。它不是某一部分人或者某一行业的事业,需要上下左右各行业各业共同努力和付出。因此,统一思想认识很重要。这也是我们在实践中需要不断求解的一个重要课题。在艰难前行中,我们需要多一些思考,多一些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