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透明的边界和底线

2013-08-30 12:41:43      来源:

        照法律法规披露 尊重捐赠人受益人隐私

  近年来,一系列公益“事件”相继浮出水面,给整个公益行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和考验,而围绕公益行业“透明”与“自律”,也引发行业内的诸多反思和探讨。

  “公益机构需要公开透明已成共识,但怎样透明才能满足公众的需要呢?”在日前举行的“透明公益系列沙龙”上,有公益机构如此感慨。对此,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明确表示,公益组织公开透明是有边界的。“但透明并不是终极目的,如果因为无效率、不专业,造成资源浪费,透明就没有意义。”

        对小额捐赠人的披露程度低

  公益透明,实际上就是一个信息公开的问题,即要求公益组织把它的募款、项目运行以及财务信息等都要及时、全面、客观地给予公开。“透明就是公开,就是不要隐藏。”邓国胜说。

  “公益透明是时代发展潮流的需求,尤其是当前的大数据时代,没有什么能隐瞒住的,你一个微博就上去了,有图有真相。”中国扶贫基金会品牌传播部副主任王鹏说。

  但是,公益组织到底应该怎样透明呢?邓国胜表示,面对不同的主体,公益机构透明的程度和边界其实是不一样的。公益透明既要对内部透明,还要对外部透明。

  邓国胜解释说,内部透明主要是理事会的透明,即依据机构自身的章程,秘书处财务信息、项目信息和基本信息对理事会的透明。“这虽然从来不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但在某些公益机构却存在秘书处对理事会不透明的事情,也就是说,连理事也被蒙骗了,只有自己下基层考察时才发现真相。”

  “对外部的透明,则包括不同的层次,包括对政府、捐赠人以及公众的信息披露和公开。”邓国胜说,对政府的信息披露和公开是强制性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公益慈善机构有责任每年将年度报告递给相关政府部门,以进行年检。

  对一些大额的捐赠人而言,可能不想告知公众,也不想扬名,公众也不会关心这些信息。这种情况下,公益机构就一定不要“透明”,但是在政府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的时候,这个信息对政府部门却是不能隐藏的。“政府害怕其中会有内部的关联交易。”政府也不能把这些信息披露出去,除非有内部关联的交易。

  王鹏则认为,透明应该分为四个阶段:首先是鼓励阶段,从鼓励阶段到自觉阶段,再到习惯阶段,最后从习惯到忘记阶段。

  谈到对捐赠人信息的披露,邓国胜表示,这是公众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你应该告诉捐赠人的钱去了哪里,是怎么用的。”但是,现在很多公益机构对大额捐赠人的信息透明度会较高一些,而忽略了对一些小额捐赠人的披露。“这是公益领域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

  “郭美美事件”后,公众对公益机构透明度的期望值越来越高,人们期待能够获知更多的相关信息。但邓国胜表示,公益机构要满足每一个小额捐赠人和普通老百姓透明的需求,是有一定差距的。问题是,公益组织对小额捐赠人的透明到底有没有边界,它的边界到底在哪里,透明到什么程度才能叫做透明。“这是必须要搞清楚的。”

  王鹏建议,公益透明应分类处理:鼓励草根NGO通过免费的平台发布信息;对于千万级未上亿的基金会来讲,单一的项目或者一两个项目,可以套用现有的基金会透明指数和标杆来做;而对于上亿级的大型基金会来说,考虑到成本问题,无法把每一分钱花到哪儿的信息都披露,要在透明的基础上提高效率,效率指标要高于透明指标:比如人均筹款额、项目执行额、受益人数和管理成本。

  “当然,只有在我们不再提透明的时候,我觉得真正的公益透明就到来了。”王鹏说。

    公益透明的三重边界

  “公益组织公开透明是有边界的。”邓国胜明确表示。因为不同群体的权利是不一样的,公益机构在面对不同群体进行信息披露时,必然会有很大的差别。

  首先,信息披露是有成本的。要透明公开,就必然需要有专门人员收集信息进行统计,还需要开发信息披露软件,公益机构都需要付出成本的。“很多公众希望捐赠能够100%到受捐赠人手里,但是,你不让它提取管理费,还要它全透明,没有边界的透明,这怎么可能?”邓国胜说。

  邓国胜解释说,国外公益机构的信息披露也不是什么信息都对普通公众公开的。当然,理事会内部查看是没有问题的,但检查的成本却是要自己支付的,政府检查的成本也要自己支付。“因为有成本的考虑,所以不是详细到每一分钱都要详尽披露的。”

  其次,公益机构还需要保护捐赠人的隐私。一方面,捐赠人不希望被“曝光”,希望捐赠后能保密;另一方面,受益人也是有尊严的,也需要保护隐私,只有在其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披露。这也是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

  最后,一些公益组织认为,涉及组织核心竞争力的信息也不宜对外披露。邓国胜解释说,不同的公益机构在进行筹款、项目运作时,都会存在现实的竞争, “既然有竞争,就会有一些知识产权是需要保护的,特别是涉及到组织内部管理或者项目运作的机制,作为一种核心的竞争力,我们就不能强制性要求他们无条件透明。否则很多公益机构就会缺乏创新的动力。”

  那么,透明的边界到底在哪儿?邓国胜指出,第一个边界是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披露的信息,基金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是一个底线,必须进行披露。第二个边界是不可以披露的边界,核心就是尊重捐赠人、受益人的隐私。此外,还要尊重公益机构工作人员的基本专业和个人隐私。

  “因此,公益组织在向不同对象披露信息时,需要把握不同的边界,掌握不同的度。”邓国胜表示,对于一些小的公益组织而言,由于需要披露的信息有限,因此,披露的内容更细,而对于一些大的公益组织而言,如果需要披露到每一分钱的使用,甚至买了多少包打印纸都需要披露,那么披露的成本无疑非常巨大,其实这也是浪费有限的人力物力和慈善资源。

  财务专家、北京市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会原财务总监葛玲表示,由于目前很多财务人员对于项目财务成本等专业方面存在一定的知识匮乏,也缺少经验,导致财务披露呈现的结果不是特别令人满意。比如,一些财务人员连基本的报表都不能完整、正确地填写出来,需要专业人员的指导和培训。

  那么,公益组织该如何做好信息披露呢?葛玲建议,要在日常的管理当中把财务信息披露的要求以及怎样来呈现、信息详细到什么程度,作为内部制度或工作机制,在团队当中公开地说明和要求,并照此去做,这样,信息披露结果呈现出来就会比较漂亮。

  “因此,草根NGO不仅要把项目做好,还要完善相应的财务制度,这样才能赢得捐赠人的信任和支持。”邓国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