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三性”的第二届全国慈善公益项目大赛

2013-08-28 09:22:24      来源:

       在深圳进行的由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主办(展示会组委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组成),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广电集团、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共同承办的“第二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号称是目前国内最高级别的公益慈善类项目电视大赛。既然是目前国内最高级别的公益慈善类项目电视大赛,就应该充分体现“专业性、公正性、公平性”。然而,从8月13日公布的100个入围项目来看,明显缺乏专业性、公正性、和公平性,实在令人失望。

  本人从事公益18年,对公益项目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专业知识,经常担任政府购买服务和各类公益项目评选活动的评审专家。我们知道公益项目有明确的定义,它是是指以社会利益为宗旨、一系列相互联系并且相互作用的、为实现一个或几个特定目标的、  有一定经费的、在特定的期限内完成的活动(工作)。一个规范的公益项目要具备5个量化指标:  1、 受益人数要量化;  2、 实施时间和范围要量化; 3、 资金的投入和使用要量化; 4、 项目目标(成果)要量化;5、 项目评估指标要量化。

  从我接触到和看到的大量项目来看,目前我国社会组织普遍存在把活动当项目,把产出当成果的现象。很多项目计划书只有活动、产出,没有成果,不具备项目的必备要素;很多组织说是在做项目,实际在搞活动。

  所以,第二届全国慈善公益项目大赛首先要做正确的事情。既然是公益项目大赛,评选的、入围的应该是、必须是项目而不是活动。即使是创意类项目也应该是项目,也就是说,必须具备项目的必备要素,而不能仅仅是想法、点子、创意。

  由于我们现在有些评委,不一定懂项目或没做过项目,往往根据活动和产出,而不是成果来判断项目质量,结果把一些不是项目的活动或创意,当做好的项目评上了,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去年,我曾担任过第一届全国慈善公益项目大赛的初审评委,我就发现过这种情况,有的初选入围的项目不是项目,而是活动。当时,我曾向大赛组委会提醒过,但并没有引起重视。结果最后获奖的项目中,有的不是项目,而是活动。引起许多公益组织的不满,造成很不好的影响。

  这次入围的100个项目,虽然我未能看到他们项目的具体内容(因没有公开),但是,就从项目的名称来看,可以肯定无论是创意类50个项目还是实施类50个项目当中,有的不是项目,而是活动、创意,或者不具备项目的基本要素。如果连项目都不是却可以入围创意类或实施类50强,那不是笑话吗?号称是目前国内最高级别的公益慈善类项目电视大赛的专业性到哪里去了呢?这对那些本该入围的项目、甚至好项目来说,不是太不公正了吗?

  按理来说,这种国内最高级别的公益慈善类项目电视大赛评选的程序程序、评委的名单应该是公开、透明的。但是自今我们没有看到过评委的名单,我们不知道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公信力如何。如我前面所说,现在有些评委不一定是公益项目方面的专家,有的工作态度也不一定十分认真、专注。不专业,不认真就可能出差错,闹笑话。不知这次项目评审组的组长或负责人是否对入围的100个项目最终审查过,能否保证它们是项目,而不是活动、创意。

  既然是全国公益慈善类项目电视大赛,当然要以质取胜、好中选优。但也要适当考虑一定的平衡。大赛指南也明确指出:“专家评审确定入围项目时,将根据申报项目的地域、领域及数量进行综合统筹,避免某些省市地区和某些领域的项目过于集中的情况出现,充分体现大赛的全国代表性”。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这次入围的100个项目中广东和深圳的比例和第一届一样,明显偏高,高得离奇。在50个创意类项目中广东25个,深圳19个,分别占50%和38%;在50个实践类项目中广东17个,深圳12个,分别占34%和24%。这和目前全国社会组织发展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其中,深圳有一家机构有2个项目入围创意类项目;有一家机构各有一个项目入围创意类项目和实践类项目。难道他们的项目真的比其他地区未入围的项目质量更好吗?能公开拿出来比一比、评一评吗?深圳掌握了这次大赛的承办权,必须坚持公平、公正,一碗水端平。公益不仅需要轰轰烈烈、大张旗鼓,更需要专业、专注和公信力!

  我强烈要求大赛组委会对入选的项目重新审查一下,坚决把不是项目的项目去掉,把应该入选的好项目选进去。同时,公开入围的100个项目的内容和相关信息,让大众和真正懂项目的内行用专业的标准评一评你们评审的质量。如果让不是项目的项目评上奖,会起到误导作用,给社会组织造成很不好的影响。

  希望大赛组委会所做的一切能经得起检验, 希望第二届全国慈善公益项目大赛能真正体现专业性、公正性、公平性,真正展示“国内最高级别”的水平,给中国的公益界带来正能量,给中国的社会组织指引正确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