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企业急需建立“认证标准”

2013-07-30 09:54:53      来源:

       前,社会企业在我国虽然尚属于新兴事物,但已经越来越频繁地受到公益慈善界及学术界的关注并成为热门话题。那么社会企业究竟有哪些基本特征和业务模式?中国的社会企业又面临着怎样的机遇与挑战?7月25日下午,在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于北京主办的“中国公益慈善人才培养计划”第一期培训课堂上,AHA社会创新中心主任顾远为我们揭开了社会企业的神秘面纱。同时他还建议,我国目前应尽快制定社会企业认证标准,同时加强培育社会企业家精神。

  社会企业基本特征:为解决社会问题而生 财务具有可持续性

  当下,国际上对社会企业的定义多种多样,然而就社会企业的根本特征,已达成了一些普遍共识。一般认为,社会企业成立的首要目标是为了解决特定的社会问题,这也是社会企业和商业企业最根本的区别所在。有一家名为Graydon Bakery的面包坊雇佣残障者做面包师,它们网站首页上的一句话很好地诠释了这种区别:“我们雇佣他们不是为了烤面包,我们烤面包是为了雇佣他们。”

  财务具有可持续性,是社会企业的另一个特征,否则就与传统的非营利机构没有区别。但是,利润并非社会企业追求的第一目标,而且社会企业产生的利润也必须部分或全部投入到自己的事业中,用于解决更多的社会问题。

  此外,判断一家机构是否为社会企业,还有其他一些“保障性”标准。例如,企业的治理结构里必须有利益相关方作为代表,超过50%的收入应来自于市场行为,在发展事业时不能破坏环境等等。

  社会企业的三根支柱

  社会企业不能光有一副热心肠,还需用商业的手段和智慧来解决社会问题,要达到“心”(Heart)与“脑”(Head)、“手”(Hand)的完美结合。纵观全球范围内,社会企业的业务模式一般有三根支柱。

  第一根支柱是社会效应,指的是满足弱势群体在生活或精神上的需求,并对他们有长远、可持续的影响力。英国有一家名为The Big Issue的社会企业,发行同名商业杂志,销售人员全部都是街头流浪者。流浪者以每本一英镑的价格从The Big Issue那里买下杂志,再以2英镑的价格售出。这种营销模式既养活了杂志,又改善了流浪者的生活窘境,为他们提供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肯定了他们的社会价值。包括贝克汉姆在内的许多名人都曾接受该杂志采访或为其撰稿,以示支持。

  第二根支柱是社会资本。社会资本的多与寡,体现在得到的社会信任与合作有多少。英国的慈善商店有百余年历史,民众如果有闲置物品,会清洗干净送到当地的慈善商店去。慈善商店的工作人员大都是志愿者,他们再将物品分类标价、上架售出。这其中处处体现出信任与合作,如果在一个没有诚信的社会里,社会资本就会非常淡薄。

  一般说来,社会企业创造的社会效应越大,其社会资本就会越雄厚。因为公众一般只有在认可了一家社会企业的社会效应后,才会向它捐钱、捐物或提供志愿服务。Toms是美国一家生产鞋子的社会企业,它采取“买一捐一”的销售模式,即顾客每买一双时尚的鞋,公司就另捐一双实用的新鞋给有需要的贫困人群。Toms关怀弱势群体的理念得到了消费者们的认可,很多人会拍下自己穿Toms鞋的照片或将第一次试穿的情景拍成视频,上传到Toms的网站上,这起到了巨大的宣传营销作用。Toms也因此滚雪球般累积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

  第三根支柱是社会创新。社会企业既要解决社会问题,又要保证财务的可持续性,这意味着其运营难度比商业企业更大。社会企业不能光靠理念招揽消费者,必须要有不断创新的意识和能力,提升产品的竞争力,才能实现可持续经营。应该说没有创新,就没有成功的社会企业。

  孟加拉有一家名为格莱珉银行的社会企业,主要业务是向穷人提供小额贷款。与传统“输血式”的扶贫不同,该银行并不是把钱无偿地交给穷人,而只是提供“贷款”,用来“造血”。贫困的人们在获得必要的启动资金后,得以开展一些可能很小但却可持续的生意,最终靠自己的努力工作摆脱困境。德国著名社会企业“黑暗中的对话”,通过让视力健全的人体验盲人的世界,来促进残健融合。近年来它在世界各地快速扩张,就得益于采用了连锁经营的创新业务模式。

  社会企业的业务模式

  国际上对社会企业业务模式的划分,有不同的分类标准。顾远主要介绍了两种分类方式,一种将社会企业业务模式划分为三种类型:就业型即直接雇佣弱势群体;创业型则利用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帮助弱势群体;而混合型顾名思义,是前两种类型的结合。

  另一种分类也将社会企业的业务分成三种模式,顾远对此进行了重点讲解。第一种模式是嵌入式。社会企业的业务以其使命为中心,不仅能够直接产生社会效应,而且通过产生的社会效应获得利润。这类社会企业只有通过解决社会问题,才能获得收入来源。一些再生能源领域的社会企业的业务模式多属于这种。

  第二种模式是整合式。社会企业的业务与其使命有关,能直接产生社会效应,并通过减少自身经济利益的方式增加社会效应。印度一家名为Scojo的社会企业,主要业务为生产销售高品质的眼镜,但其同一种产品在农村贫困地区的售价要低于城市。公司把在城市市场中销售产品所获得的收益用于补贴农村市场的价格,采取这种交叉补贴的策略在维持财务生存能力的同时实现社会目标。

  第三种模式是外在式。社会企业的业务与其使命无直接关系,本身并不能直接产生社会效应,但会把利润用于直接产生社会效应的事业。例如,U2乐队的主唱Bono创立的社会企业“红”(Red)与苹果公司合作推出ipod播放器,Bono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助销该产品,而苹果则将部分销售利润捐给“红”,用于艾滋病救助。

  中国社会企业路在何方

  社会企业这一新颖的模式一经引入中国,就成为了公益慈善圈内人士追捧的对象。我国民间NGO长期面临着生存和发展困境,找不到一个突破口,社会企业给他们带来了梦想和憧憬。不过,我国的社会企业由于成立时间短、规模小,且受国情限制,发展现状并非十分理想。

  顾远认为,目前在中国符合标准的社会企业数量不到300,成立时间多不到3年,年均收入少于50万。它们大部分由NGO转型而来,社会属性大于企业属性,绝大多数不具有强健的、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我国的大部分社会企业目前还无法从“根”上解决社会问题,一般解决的都只是“病症”,而非“病因”。

  虽然国际上已有很多社会企业发展的成功模式,但我们不能完全复制,因为环境不同所要解决的问题就会不同。我国的社会企业目前主要面临四大困难和挑战:第一,我国某些领域的公共服务供不应求,但因为政策不够开放、限制多,社会企业想分一杯羹并不容易。第二,在我国社会企业还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和身份界定,因此,有的机构时而宣称自己是NGO,时而又变成社会企业,这就不利于社会企业概念在中国的推广。第三,竞争力普遍不强,内部管理能力偏弱,市场运作水平和公益创新能力都有待提高。第四,目前还难以获得公众信任。社会企业的理念正在中国兴起,但还没有广泛为人所知,也没有形成主流媒体的经常性报道,社会各界对其认识不足,往往还心存疑虑。

  针对这些问题,顾远指出,目前最紧迫的任务应是培育适合我国社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土壤。他根据国内外社会企业发展的实践经验,提出了一些建议。

  首先,应在我国培育社会企业家精神。媒体应加大力度报道社会企业家的故事,感染更多的公众。另外,我国高校可借鉴国外经验,把关于社会企业家精神的课程纳入正规高等教育体系。在美国,已有包括耶鲁、斯坦福等在内的100多所高校开设了相关课程,并因此催生了不少社会企业创业家。

  其次,要推动社会企业标准制定及认证。我国还没有明确出台社会企业的相关政策法规。我们可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由社会企业行业联合制定标准及认证措施。通过认证的社会企业,一般更容易获得消费者的支持和关注,也更能获得来自行业内的支持。

  第三,要注重为社会创业者“赋能”,通过培训、实践、比赛来培养他们的能力,尤其是创新能力。

  第四,发展社会企业枢纽型组织来为整个行业提供服务,搭建合作平台,促进行业自律。

  最后,应多促进国际交流。相较欧美国家,我国港台地区、东亚国家的文化背景更易被我们理解和接纳,因此他们的模式也更适合为我们所复制。

  失业、贫困、环境恶化等社会问题困扰着我国的发展,单靠政府的力量难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社会企业不同于传统商业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同时兼具了企业经济性和非营利组织的社会性,未来它们能否在扶贫、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环保等领域为我国作出突出贡献,我们还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