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公益的特点与可持续发展

2014-05-15 10:09:17      来源:
       博公益的特点
 
  微博公益,是指以微博等网络平台作为主要传播渠道的民间慈善活动,采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组合发布公益活动信息,通过转发和评论吸引更多人关注、捐助和采取行动,实现帮助社会困难群体和倡导社会责任的目标。其实质是公益传播理念、方式方法在社交媒体时代的创新和深化,有助于将公益意识在更广阔的社会范围内进行传播和普及,让公益行为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微博”与“公益”的结合,一方面融合了微博传播的技术优势,具有形式新颖、互动性强、传播范围广等特征,人们在点击、转发、评论、捐赠、参与救助等互动中完成和实现自己参与公益的心愿,满足了人们参与公益的心理需求,充分发挥了网络公共空间的社会动员能力;另一方面体现了我国民间公益力量的增长,他们运用微博等网络平台凝聚更多人的力量,积极探索新路径,弘扬“人人可公益”的善念,让人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在点点滴滴的善行中培育和形成全民公益的社会新风尚。
 
  微博公益参与者的类型
 
  1.网络媒体。微博公益离不开微博平台所依托的微博运营商。微博传播的即时、互动、便捷等特征,使其具备了担当社会责任的先天优势和便利条件,在微博运营商的积极努力和推动下,微博公益平台应运而生。如:我国的首个微博公益平台“搜狐微博随手公益平台”,即是由搜狐微博平台携手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发起和推出的,同时宣布成立“搜狐随手公益基金”项目。①目前,由新浪、腾讯提供的微博公益平台在发起、实施和监督公益活动和公益项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意见领袖。现实生活中,各个领域涌现出的名人、明星等意见领袖,由于良好的个人声望和专业权威性,在人际传播、群体传播和大众传播中可以产生程度不同的舆论主导和引领作用。由意见领袖发起的微博公益项目,借助意见领袖的个人魅力和影响力,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极大地提高了公益活动的传播效率和效果。比如:梁咏琪在其生日当天发微博称“每转发一次,我就捐一元到香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姚晨则表示“代表每一位加我关注的粉丝,捐出一角钱”,两位明星以相似的方式集众人之力为西南旱区祈福和捐款。此外,由媒体人发起的微博公益活动也颇为典型和受人关注,如:《凤凰周刊》编委邓飞发起的“免费午餐”计划、知名调查记者王克勤发起的“大爱清尘”行动等。
 
  3.公益组织。随着微博成为公益传播的新兴载体,各种性质的公益组织纷纷开通微博账号,如: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壹基金、大自然保护协会等,通过微博平台发布本组织的公益活动信息。微博公益迅速从一种自发自为的民间慈善力量发展成为公益事业自身变革的推动力,公益组织开始转变思维,主动公开公益项目的募捐、捐助落实情况等信息,增加透明度,建设公信力。
 
  4.企业组织。长期以来,资金来源是公益传播中的最大“瓶颈”,我国仍主要依靠企业的公益营销投入。②在风起云涌的微博公益契机中,各类企业积极践行“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将公益捐助与品牌建设巧妙结合起来,如由联想集团发起的“微公益”大赛,涵盖了数字鸿沟、环保、文化、教育和社区发展领域,倡议每个人从身边善行做起,并发动他人参与,培育和提升整个社会的公益意识。还有上海南都集团设立的南都基金会,在芦山地震抗灾救援中,通过“南都公益基金会”的官方微博,及时回答网友疑问,介绍救灾和灾后重建方面的工作。
 
  5.普通公民。当代社会,培育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公民意识和公共精神是实现社会“善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在前述的四种微博公益类型中,都离不开公民的参与。在北京“7·21”特大暴雨中,有人通过微博组织爱心车队赶赴机场救援,有人通过微博表示愿意为受灾群众提供免费食宿等。个人、民间组织等社会团体通过微博积极参与救灾,可以更及时、更有效地帮助灾民,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
 
  在公益实践中,上述五种类型并不是泾渭分明的,而是相互借鉴、彼此融合在一起的。在一些有影响力的微博公益项目中,往往集合了多方力量,如由邓飞等500多名记者联合发起的“免费午餐”计划,吸引和得到了中国社会福利教育基金会、多家企业以及广大民众的参与和支持。
 
  微博公益如何可持续发展
 
  1.法律法规建设。我国的慈善立法已经酝酿多年,但还没有颁布和实施。有关网络空间募捐的民间公益行为的法律法规建设更是滞后于实践的发展。微博公益活动发起的灵活性,带来的直接问题是随意性较大。许多发起募捐的社会团体,没有在民政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因此也就没有公开募捐的资格,组织缺乏合法存在的基础。“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由此会引发民众不信任、募捐难、资金使用监督难等一系列问题,直接损害受捐人、捐赠人的合法权益,进而影响到微公益事业在扶危济困、弘扬社会正气等方面的作用。
 
  “根据‘微公益’组织的性质,它应属公益性社会团体范围”,③针对从事微博公益的社会团体合法性身份缺失的问题,依据我国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应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社会组织登记,以保障社会团体、受捐人和捐赠人的合法权益。
 
  2.专业化团队建设。微博公益兴起之时,发起者倡导人们从微小的力所能及的事情做起,因为参与慈善门槛低,迅速集聚了大量人气,招募了大量有热情的志愿者和社会人员加入,解决了人员不足的问题。时间一长,有些人不免因消耗时间精力过多、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等退出,对公益项目的运作和公益活动的正常进行造成影响。微博公益的专业化团队建设能力不足是制约发展的又一软肋。
 
  湖北省创办的公益法律网站“调解网”发起的“法在社区”微公益项目,免费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居民调解等公益法律服务。事先公布每期“法在社区”公益活动的时间、社区等具体安排,接受法律专业人员的网上志愿报名并从中确定参加每期“法在社区”公益活动的居民调解员。④这为我国微博公益平台的专业化团队建设做出了很好的示范。
 
  3.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微博公益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新举措,同时因为缺少法律法规等规范制度的约束,容易在实践中造成政府监管缺位、社会监督乏力等问题。政府要适时地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和规制微公益事业朝着有利于社会的方向发展。对于那些合理使用受赠资金、及时反馈信息、公益效果良好的品牌微公益项目,主办方应及时总结经验,在行业内推广和应用,形成行业自律的良好风气。媒体对于微公益领域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也要及时报道,扬善抑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社会公众可以随时随地就微公益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向媒体、政府提供线索。通过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媒体与社会公众监督,构建起完善的网络公益监管体系,促进我国微博公益事业可持续发展。
 
  【本文为2012年度河南省社科规划资助课题“慈善组织公信力建设研究”(项目批准号:2012CSH013)研究成果】
 
  注释:
 
  ①毛晶慧:《搜狐推出国内首个微博公益平台》[N],《中国经济时报》,2011年12月14日,第1版
 
  ②王炎龙 李京丽 刘晶:《公益传播四维框架的构建和阐释》[J],《新闻界》,2009年第4期
 
  ③勿日汗:《“微公益”亟待健康发展》[N],《联合日报》,2013年8月7日,第4版
 
  ④宫步坦:《搭建更多专业化微公益平台》[N],《湖北日报》,2013年3月18日,第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