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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善不求回报,老天自有好安排

2015-11-05 08:58:51      来源:

        15年前,身家百万的刘淑清在长春踏上公益之路,免费收留无家可归的孤寡残障老人、资助贫困学生上学。11年前,14岁的李帅受到刘淑清资助,直到大学毕业。两年前,大学毕业的李帅接过爱心接力棒,帮助刘淑清照顾这些老人。“爱心”成“红娘”,今年10月,李帅成为刘淑清的儿媳。(昨日《新文化报》)

  虽古语有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越来越多的事例表明,在这件事上,日后别说泉涌,就是当初那滴水,都不一定被人记得起。当然,这也跟部分资助者的心态扭曲有关。一些人把捐资行善当成表演,习惯让被受助者当众表达感激,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一般来说,受助者举个标有资助额的牌子哭是必须的,如果在《爱的奉献》或《感恩的心》的伴奏声中,还对恩人有锦旗相赠,那就更完美了。另外,一些资助者心怀不轨,披着慈善的外衣,为自己谋求不正当利益,也败坏了公益的氛围。

  从这个角度说,发生在长春的这个故事,如果里头没有半点强迫,全然出于当事人自愿,完全可以拿去拍电视剧了。尤其是李帅,只要没有因受助而产生任何心理负担,然后去委屈自己,与丈夫可算天作之合。这么说毫不夸张,因为爱上资助人儿子的故事,之前就有,但这条路走得顺否,需要一点运气。在我印象中,曾有一部泰国偶像剧,名叫《臻爱》,讲的就是一位被人收养的女子,长大之后爱上对方儿子的故事。只不过对方有四个儿子,全部爱她,而她只爱其中一位,结果虽终成眷属,也是好不折腾。

  这扯得有点远了,我想说的是什么呢,就是如果有钱也有心,还是应该坚持一个原则,即但求行善,不求回报。如是则不会有失落,说不定老天还有好的安排。从报道来看,李帅这姑娘的确不错,倒不是说给资助人做了儿媳,而是大学毕业后接过了人家的“棒子”,誓要将爱心传递下去。我必须感叹一句,相比物质回报,精神的传递不知道要高到哪里去了,恐怕刘老太再资助一百个李帅,也不一定还能找到这么一个接班人。做了一辈子的善事有人接盘,并且做得能得到社会认可,想必也是让刘老太颇为欣慰的地方。

  最后,不可避免,这事又被归为“正能量”。坦白说,我很欣赏这个词,尽管听得太多了。我也支持媒体和网友多多发掘这样的故事,只是我也很认同心灵导师连岳的一番话,他说,“平衡很重要,浑身正能量,可能活在强迫症里”。这话依我看,用在部分公益人士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在行善济世,为社会培育正能量的过程中,要做到完全不求回报,的确难。但偶有私心就罢了,只要善于克制,现实却是,有的“揠苗助长”,恨不得明天就让自己感动天下。敢问,这是能立马见效的事儿吗?就不怕速成的“大爱”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