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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发布《深入开展慈善城市创建活动指导意见》

2014-07-22 09:31:29      来源:
       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宁夏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打造“黄河善谷”的战略决策,宁夏发布《关于深入开展慈善城市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创建慈善城市,自治区各地要以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研发的“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为基本遵循和基本依据,要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创建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围绕慈善实体建设、社会募捐捐赠、慈善组织发展、慈善项目运作、志愿服务开展、慈善文化宣传等工作内容,确定工作重点,部署工作任务,完善工作载体,明确工作方法及完成时限。
 
  该《意见》对于推动宁夏慈善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明确提出了慈善城市创建纳入城市整体发展战略及文明城市创建总体规划,确保了慈善城市创建活动有章可循,《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及创建标准明确具体,便于推动落实。
 
  《意见》充分立足区情实际,鲜明提出慈善事业推动体系完善(各级工作网络)和慈善超市、慈善医院、慈善药店、慈善社区、慈善学校等基层慈善实体的创建两个侧重点,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载体和支撑。积极传递了冠名基金、慈善项目带动募捐、公益创投、“时间银行”、“爱心银行”、政府购买服务等先进的现代慈善理念,引领各地以慈善城市创建活动为重要抓手,全面扎实推进“慈善宁夏”建设,进一步彰显“黄河善谷”战略的经济社会综合效益,为“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建设贡献力量。
 
  《关于深入开展慈善城市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宁夏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打造“黄河善谷”的战略决策,加快推进自治区慈善城市创建工作,宁夏发布《关于深入开展慈善城市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创建慈善城市,自治区各地要以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研发的“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为基本遵循和基本依据,要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创建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围绕慈善实体建设、社会募捐捐赠、慈善组织发展、慈善项目运作、志愿服务开展、慈善文化宣传等工作内容,确定工作重点,部署工作任务,完善工作载体,明确工作方法及完成时限。
 
  《意见》提出,要围绕《宁夏“黄河善谷”建设规划(2012-2020)》要求,到2015 年,银川、吴忠、中卫力争达到七星级慈善城市标准,固原、石嘴山迈入六星级慈善城市行列,灵武、平罗、青铜峡、中宁、红寺堡要率先在县区级城市中争创五星级以上慈善城市。2020年,全区慈善城市创建达标率不低于80%。
 
  《意见》对慈善城市创建活动提出四点主要任务:
 
  1.积极发展基层慈善实体。各地要坚持“布点支撑,辐射全域”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坚持市场化方向积极创建慈善超市。在此基础上,积极依托社区发展建设集社区慈善组织、慈善项目运作共进互促的慈善社区。加强与各方沟通协调,创建一批慈善医院、慈善药店等基层慈善实体,以点带面,全面打造基层慈善事业创新发展的载体,为建立健全完备的社会慈善救助体系奠定基础。
 
  2.培育扶持慈善类社会组织。各地要摸清现有慈善类社会组织底数,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其不断提升专业化建设水平。重点加快社区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福利类组织的培育步伐,有针对性地培育发展关爱孤寡高龄老人、空巢老人、三无老人、留守儿童、智障残疾等各类特殊困难群体的慈善组织。力争到2015年,各县区慈善组织规模达到每万人不少于5 个,领军型组织不少于1个,以后按照每年不低于5%的规模递增,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慈善组织发展格局。
 
  3.健全完善各级慈善项目库。要建立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慈善项目库,创新慈善资金募集理念方式,通过精细区分不同特殊困难群体,设计开发慈善救助项目,增强慈善救助帮扶针对性、持续性和实效性。着力培育形成捐赠人捐有方向、助有目标的良性募捐市场,深层次调动慈善捐赠积极性,促进社会捐赠与
经济社会水平同步发展。要创新工作理念,积极运用市场手段开发吸纳慈善资源,引导乐善企业、个体及爱心人士通过“留本付息”“分年付本”“一次捐助”等方式建立冠名基金,确保慈善救助项目实施有可靠资金保证,推动慈善资源科学合理流动,努力形成慈善资源优化配置的良性机制。
 
  4.不断夯实慈善人才队伍基础。大力培养发展一批管理型、领军型慈善人才队伍,经过3-5 年的努力,逐步形成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多级纵式健全的慈善工作网络,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人才队伍支撑。加快推进建立完善慈善志愿者(义工)队伍广泛覆盖,慈善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的慈善志愿服务体系。倡导企业、学校、机关、社区等各类工作人员参加慈善志愿活动。
 
  《意见》要求各创建城市要坚持如下六条标准:
 
  1. 社会捐赠同步提升。市、县(区)社会捐赠额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适应,各级各类捐赠统计、登记制度健全完善,数据台账完整齐备、公开透明。
 
  2. 慈善组织健康发展。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慈善会(分会、小组)等慈善工作组织逐步健全,慈善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布局科学合理,发挥作用明显。引导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积极入驻宁夏黄河善谷慈善信息平台,在区内主流媒体及时披露组织信息,提升慈善透明度,年检合格率达到90%,3A 级以上慈善组织比例不低于60%;区域内各类慈善主体不断发展,慈善超市、社区、医院、药店、学校等慈善实体有序增长。
 
  3. 慈善项目成效明显。慈善资源有效统筹配置,区域慈善救助项目数据库健全完善,募集款物使用管理科学规范,孤寡老人、优抚对象、残疾人、困难职工、困难居民得到有效帮扶救助,受益人群指向明确,慈善救助效果明显,相关资料完备齐全,有区域性品牌慈善救助项目。
 
  4. 志愿服务活动经常。慈善志愿服务制度健全、活动经常、社会反响好;慈善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措施得力,“时间银行”“爱心银行”等志愿服务登记、统计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落实到位。
 
  5. 政府推动坚强有力。各地对慈善城市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机构健全,政策措施到位,推动落实有序,整体成效明显。在购买慈善类社会组织服务、开展慈善宣传教育及大项慈善活动政策经费落实等方面,相关政策文件、保障措施配套完善,支持有力。
 
  6. 慈善文化氛围浓厚。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慈善宣传报道经常,慈善进机关、企业、街道、社区、校园等公众慈善宣传活动深入推进,社会大众尊崇褒扬善行义举蔚然成风,全民慈善的现代慈善理深入人心,区域性慈善理论研究富有成效,慈善文化宣传教育氛围浓厚。
 
  《意见》还提出了具体四条方法措施来推进慈善城市的创建活动:
 
  1. 全面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推介会、招商会、经贸洽谈会及微博、微信、博客、论坛等新兴媒体资源优势和互动传播平台开展慈善宣传,在城市干道、街道社区、厂矿企业、宾馆饭店等场所,设置宣传标语、放置图书报纸,开辟慈善宣传栏、宣传墙,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慈善城市创建,提升活动影响力和感召力。
 
  2. 切实加强基层创建。要坚持群众路线,把创建工作部署到基层、落实到基层。充分调动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工作积极性,动员辖区超市、学校、医院积极参与,推动社区慈善组织与慈善实体有机互动,形成慈善项目与社会爱心准确对接的良性机制,把慈善城市创建融入日常工作落实,捆在一起抓,绑在一起建,合在一起评,形成“人人参与慈善、人人热心慈善”的浓厚慈善氛围,大力弘扬“乐善好施、爱心互助、邻里互帮、社会共享”的良好社会风气。
 
  3. 积极推进购买服务。加大对慈善类社会组织培育扶持,针对各慈善类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水平及服务内容,扶优扶强,在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信息支持等方面优先考虑,积极推进政府优先购买慈善组织服务,帮助提升慈善项目规模质量,发展优质慈善救助帮扶项目,探索建立企业冠名基金,形成专属品牌,不断巩固品牌影响力。
 
  4. 鼓励试点先行先试。宁夏自治区创建慈善城市处于初始阶段,2012 年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发布活动中,自治区吴忠、中卫、固原、银川入围慈善城市百强榜,其中吴忠荣膺七星级慈善城市,但全区创建工作总体发展还不平衡。各地要在基层慈善实体创建、慈善类社会组织培育、慈善项目库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募捐方式等方面,勇于创新思维,大胆先行先试,努力为创建全国慈善城市探索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