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躲猫猫”是一种自毁公信之举,倘若深圳残联不能及时公开信息化解民众心中的疑团,残联必将成为下一个“红会”。
深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已有十年,积累相关经费约50亿元,该市家庭户各类残疾人总数为13.47万人,50亿元救助13万人,这笔钱是怎么花的,却从未公开过此项资金的支出情况,面对公众质疑,深圳残联称残保金非“三公”经费没有规定要公开。
残保金不是“三公”经费,是否公开自然由残联把握,但如何质疑也是公众的自由,一笔庞大的助残经费常年在公众视线里“躲猫猫”,最终成了神秘莫测的“糊涂账”,确实不能不令人疑窦顿生,50亿元有多少钱用在残疾人身上?又有多少去向不明或用非正途?还有多少积余沉淀?其间产生的增值部分数额几何?这些都给人以巨大的想象空间,也给人以某种腐败的联想。
倘若经费开支经得起推敲,何必犹抱琵琶半遮面?若非其中有难言之隐,何必以不属“三公”经费为由阻挡公众质疑?面对社会的关注与公众的疑惑,信息公开是最好的“解药”,越是遮遮掩掩,便更是欲盖弥彰,公众完全有理由往另一个方向去猜测去设想。经费“躲猫猫”是一种自毁公信之举,倘若深圳残联不能及时公开信息化解民众心中的疑团,残联必将成为下一个“红会”。
残联作为公益服务机构,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来源于社会征收,用来自于公共的经费去帮助残疾人群体,无论是经费的来去还是助残的程序,都无法脱离公益两字。作为一个“公”字形的社会服务机构,应该公平公正透明有序地运规范作,完全有责任有义务向社会大众亮家底,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与批评,如今却在经费的开支上来个“公账私做”,使经费去向游离于社会监督之外,这不仅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更有错将公益机构私有化之嫌,对社会大众缺少一个必要的交待,同时也侵犯了残保金出资单位的知情权。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残联经费为何不能公开?在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的道路上为何总能见到权力干扰的影子?原本可以透明公开的公益机构何以深陷经费“躲猫猫”的泥潭?除了“三公”经费,我想还有更多的经费需要照耀在社会监督的阳光下,还有更多的“保密”潜规则需要有制度来强力破解,当然,更需要公益机构正确对待权利与义务,拿出一种自救公信的姿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