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刘大哥的母亲在媒体上看到一则“某省慈善总会肝病免费普查公告”,便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不料,不但被要求缴纳了200元的检查费,而且还被要求“优惠” 购买肝病药品。
当刘大哥提出质疑时,活动的组织者竟称,肝病检查只有一项是免费的,刘大哥的母亲共检查了4项,所以要收200元费用。至于公告中“最高3260元的救助补贴” ,也只是“对困难的肝病患者给予药品救助”。活动组织者的解释让张大哥明白了,其母亲遭遇了“傍慈善” 的药品销售活动,其公告中声称的“现金救助”、“普查出的患者可享受优惠等承诺,目的也都是向患者推销药品。
“傍慈善” 的药品销售活动,目前在不少地方都出现了,这种“新兴” 的药品促销现象,有两点明显特征。一是借助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慈善组织在公众心中有着良好的公信力,药品销售者与慈善组织联手,如慈善组织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向公众推荐某种“免费普查公益救助活动” ,药品销售者借机向普查出的“患者” 推销自己经营的药品。二是这种销售活动的欺骗性更隐蔽。因为打着慈善的旗号,所以公众往往放松对非法销售药品行为的警惕;部分公众被“免费救助” 忽悠,还自以为碰到了优惠的“好机会” 。
“傍慈善” 的药品销售活动,其实是欺诈式药品促销的新变种,要防止这种行为的发生,除了告诫公众不要轻信外,更需要相关主管部门的“有作为”。各级慈善组织不能轻易出让自己的公信力,更不要与药品经销商做交易。没有了慈善的幌子,其药品销售的实质就会暴露。卫生、药监部门也应加强对此类活动的监管,发现以慈善之名行药品销售之实者,要及时予以纠正和揭露,必要时坚决取缔,以维护公众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