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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的核心在改变人》

2012-03-13 17:26:50      来源:
  公益不等于捐款捐物,最大的意义或许还在于人本身的改变。
  鄂陕汉江流域志愿者捐款捐物的成绩并不突出,而我们深入最贫困的山区农村,对志愿者本身和志愿者团队都是很大的锻炼和教育,也在激发各界人士探求解决贫困和促进社会进步的途径。这个意义也许大大超过了捐款捐物的成绩。我有时想,和受助学生、农民相比,我们的志愿者本身的收获也许更多。所以我很少谈献爱心--献爱心是单向的,局限在道德层面而不够平实。本来我们的活动就是互利双赢的。
  两年以前湖北丹江口王朝印老人创办农民读书社的初衷,在于开展农业科技培训以提高农民收入,以书桌替代麻将桌,转变乡风民风。简而言之是改变农民,改变人。王老深知光靠捐助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而且可能把人养懒。对于改变农民的成效当时我并没有很大信心,就是现在读书社已经开张一年多时间我还是信心不足。江诗信老人晚年意识到最关键的扶贫在精神扶贫,但他除了以自己高尚的道德影响贫困生外没有具体可行的思路。他助学完全走的是道德路线,我们要走立功立言路线。
  农民和贫困生如何“精神扶贫”看来任重道远。而我发现通过这近两年的活动,从汉中到武汉的一千多志愿者,我们自己都有了很大的转变,志愿者所在城市的“乡风民风”也在改变。陈华平在农民日报撰文介绍土台乡的公益活动,标题是《一个农民创办读书社引发爱心效应》,如华平所言,很少踏入农村的各地市民、学生深入大山区访贫问苦,认识到和谐盛世表象下贫苦百姓生活的真实面貌,效应不仅是爱心层面和道德意义上的。
  这个时代缺乏信仰,志愿者们通过公益活动丰富了自己生活,充实了精神,也大大增强了社会责任感,锻炼了自己的才干,并且通过网络和媒体的广泛宣传,影响和带动了很多人将视线投入贫苦农村的悲惨世界。志愿者(义工)在我国尚是新生事物,各地团队对公益机制的发展都有较好的探索,不仅宣传了公益,也澄清了公众和媒体对公益的一些不准确的认识。我曾提出,希望公益成为一种社会风尚、社会习俗,成为人们自觉自发的生活方式,有些志愿者们将助学、捐物和旅行、企业商业宣传等结合,公益变得平实、轻松、可行,可以说他们正在践行结合公益的新的生活方式。改变的人多了,就是在改变社会。
  此外各地政府机关、官方团体和学校和我们的志愿者密切合作,官方行政作风也有所转变。期待我们志愿者组织做学界、政界、实业界和贫困农村之间的桥梁,将来能把城市的智力、财力等多方面的资源引向农村,协助农村建设。
  汉中科教扶贫服务社开办的爱心超市,张俊杰老先生说正在培育睦邻的乡风,这是一个好消息,心愿如此。农民能不能改变,还需要时间来证明。单靠单向的捐助肯定不是办法。我们的活动怎么开展,还需要集思广益,在实践中摸索。
  在西方先进国家,民间公益组织是非常发达的。反之也可以说民间公益组织的发展促进了社会和国家的全面进步。公益培养的是建设人才,也在培养促进社会进步的人才。社会的进步最核心的是人的进步,而我们的志愿者无疑代表了人进步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