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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捐”不可泛读

2015-09-10 11:05:54      来源:

    又有了“逼捐”的故事。天津港区爆炸事故牵动着千万人心,不少人纷纷援手,给受灾群众捐款。一些演员一出手就拿出上百万来,实在让人感动。但也有人在这个时候受到了别一种关注,如网上所见,在马云的微博下面,就出现了这样一些声音:“天津都出事了,你那么有钱不捐点啊”,“快去捐钱啊”,“首富就应该捐一个亿”等等。这些留言虽然不下百条,但与那种铺天盖地的“集束舆论”相比,也还是微不足道。但就这样,在一些人看来,已经很有点“性质”的味道。于是一个“逼捐”标记就顺理成章地被“打印”出来。

  “逼捐”受到指责,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逼捐”已经显示出它的非理性。据8月26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日前,湖南永州蓝山县财政局被曝强行克扣职工50元工资,用于捐助“助残金”。蓝山县财政局对此回应称,县财政局代扣“助残金”属于正常履行职责,依据是2004年县政府下发的为残疾人福利基金募集资金的文件,已执行11年,还将继续执行。这种以行政出面进行募捐的方式曾经风行一时,尤其是出现较大灾害情况时往往会被采用。汶川大地震发生时,中央电视台举办的捐款晚会,则把这种捐款用一种“英雄榜”的形式推到极致。被邀请出席晚会的捐款人,都是事先有所知情,是有备而来的。现在,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对这种形式的捐款有了不一样的认识。更加强调慈善的本意和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在这样的情况下,“逼捐”就自然而然地被打入另册而受到指责。可叹的是,如蓝山县这样的事情还在不断发生,这就让批评者深切感到纠错使命其实任重道远。

  一方面认为是“逼捐”,一方面认为是履行职责;一方面批评群众“逼捐”是道德绑架,使慈善蒙羞,一方面认为群众诉求合情合理,不妨宽容以对。两者差距何其远哉。究其缘由,就在于我们现在的慈善事业已经开始转型发展,而这种发展却又使得很多人一时未能适应。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慈善事业已经开始从社会救助向社会建设方向转变,许多企业自觉担当起社会责任,把在社会建设中的拾遗补缺作为自己企业的工作目标。前些时候建设希望小学就是很好一例。当企业和企业家们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社会建设上时,自然会对一时一地的救助放松关注。而当不少企业家由于这一原因,为在灾难救助中表现迟钝而受到指责时,对这些企业家来说,不得不说这实在是一个“不白之冤”。

  如此说来,我们就这样简单地去指责行政和群众,给他们戴上“逼捐”的帽子?这恐怕也不一定确当。回想一下,我们的慈善是怎样一路走过来的?自古至今,群众募捐一直是慈善活动的主要形式,而行政倡导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助推力量。除了硬性摊派,行政倡导和组织实施还是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尤其是对于较大范围的慈善活动,而这是一般的个体行为所不能承担的。再就是对于群众的呼吁,也不能一味指责。群众往往看表象,但有些表象恰恰是本质的反映。我们要看到,我国的慈善事业在诸多企业家的积极推动下,正在迈向更广阔天地,在更多领域发挥作用,但也不可否认,不为少数的企业家对于社会责任其实是无动于衷的。他们更关心的是自己的巨量财富如何安置,自己的生活水平如何更有档次。事实上,他们已经在这一点上充分显示出他们的“高能级”水平,在社会上起到了“表率”作用。为何全世界的奢侈品消费都看上了中国,难道是看上了中国的普通群众?反过来看,群众的呼吁恰恰反映了深层次的社会不公,这不是一个“逼捐”所能解释的,也不是一个“仇富”所能信服的。

  我们这个时代是造就英雄的时代,而成功的企业家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英雄。马云在创业上给我们时代树立了新的坐标,值得我们景仰。但我们这个社会也是对英雄有更高期许的社会,往往寄予英雄更美的人格,更高的境界,更多的奉献,更大的责任。由此而论,我们这个社会的英雄崇敬,其实更多的是人格崇敬。所以我们更期盼一些创业成功的人士能够在这方面积极回应,成为表率。就说网上对于马云的捐款呼吁,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出格,即使有出格的,也可以“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既然受到质疑,那就不妨坦然面对,完全可以主动回应网友们的提问,也可说说现代慈善的行为愿景,说说自己所作所为的思考和追求,以此来普及新时代的慈善理念,推动新时代的慈善事业,并以此求得与网友们的互动和认同,要尊重网友而不应该任由他人来对网友评议指责,甚至言不及义,伤害网友们的感情。

  再来说说“逼捐”。有没有“逼捐”?有的,上面的“文件捐款”就是,大庭广众的“排名捐款”就是。但由于国情和慈善本身的沿革,对“逼捐”一词的应用不能泛化,对其含义不能泛读。否则,受到伤害的恐怕不仅是网友们,更多的可能还是我们正在大力推进的慈善事业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