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最悲伤作文”之后,凉山的孩子再次让人揪心:西昌索玛花爱心学校面临拆迁的命运。而当地教育资源匮乏,早已是无法回避的事实。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这个爱心学校当初并非一个“计划内”项目。2012年,索玛基金会志愿者在进行其他救助项目时“意外”发现,当地小学自2008年汶川地震以来,就一直因为危房而关闭,这才建起了这个学校。若非志愿者发现,一百多个辍学的孩子,不知何时才能有机会重回课堂。
当地政府昨日回应,拆除学校是因为基金会在开办学校过程中涉嫌违法占地、违法办学,基金会负责人亦被警方带走。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或许局外人目前难以说清。然而公益慈善困难重重,的确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根据我的观察,政府与慈善组织之间的关系向来微妙。很多时候,政府会默许甚至欢迎慈善组织在当地执教、办学,要知道,凉山这样的地区缺学校、缺教师,问题之严重,恐怕已经不是地方政府一己之力能够解决。凉山当地的一个干部曾经和我说,“我们是打心里愿意帮慈善组织协调的,说白了,别人是拿钱过来帮你解决困难的,你把人得罪光了,谁来帮你解决困难呢?”
但问题在于,地方能够提供的,通常只能是灰色的“纵容”,而无法给予慈善组织办学合法的支持。现实是,“办学”是一项有着非常严格规定、并且受到严格管理的行为。它要求办学方有“注册资本金”、“办学资质”、“场地审核”、“安全检疫”等诸多条件,除此之外,还要在教学计划、管理机制、办学人员资质等多方面接受诸多审查。这些繁琐而严密的条件,实际上是大多数的慈善组织无法具备的。大多数的慈善办学,或多或少都要依赖于法外容情,这是不容回避的困境。在不为人关注的时候,这种运行自然可以尽在不言中,但是一旦出了事,或是为外界所注意,那么学校有可能就办不下去了。
一位长期做公益的朋友曾经和我感慨,慈善小学最怕两件事:一个是事故,一个是丑闻。可是在今天的中国,这两个方面出不出事情,实在是要靠些运气。前者要靠专业,后者要靠资质,而我们目前的民间慈善,恰恰在这两个方面都缺乏制度上的支持。除了邓飞等少数极有经验的先行者,大多数的民间慈善,仍然主要靠着“热情”来维系。很多时候,它们的运作会遭遇法律、舆论、诚信等多方面的难题。从长远来看,随着中国基层治理法治化、专业化的推进,这种地方管理机构与慈善组织之间的紧张还可能进一步加剧。尤其考虑到中央对贫困地方财政援助的不断加大,地方对于慈善组织的容忍与默契的空间,恐怕也会不断被制度与规则挤压。
正因为此,对于民间慈善组织来说,学会在规则范围之内办事,恐怕是比满腔热情更为实用的策略。在目前的环境下,由于民间慈善组织的弱势地位,大部分的风险都会最终由慈善组织承担。就像这一次凉山的撤校事件中,最大的受害者其实是几十万巨款打了水漂的慈善组织。
一些管理者在执行制度时翻脸无情,让原本就微妙的关系激化成为矛盾,但如何在慈善组织与地方政府的互动中塑造一种真正平等的合作关系,才是更为根本的议题。也只有这样,民间慈善组织才能摆脱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弱势地位。就一些国家已有的经验来看,比较好的方法是将慈善与公共服务结合起来,以招投标的方式,让各个慈善组织竞争,这样能够提高慈善行为的专业性与慈善资金的使用效率。政府部门在这个过程当中,则可以拿出一部分的社会资源,与慈善资金的提供方成为慈善项目的共同发包人。
对于今天的中国社会而言,慈善组织活动的最大难题,其实是处理与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脱胎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全能国家体制,因此政府的管理部门与民间社会组织具有强烈的主从关系,慈善组织也镶嵌于这一大背景之下,不得不服从这样的现实。唯有承认这一基本现实,慈善组织才能在并不尽然合理的现实中,发现相对合理的生存之道。在很多时候,这种“相对的合理”的确并不令人愉快,但是考虑到那些期待被救助的孩子或是老人,也许我们只能寻求适度的妥协。当然我们更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尝试以一种更为平等的方式去构建自身与社会组织的互动关系。善治的实现,最终取决于管理部门整合社会资源的效率,而不是以统治的逻辑将本可引导、争取的资源,排挤成为反对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