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责权、依法自治、发挥作用”。这是党在新时期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举措,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环境。现就培养、扶持我省社会组织发展建议如下:
一,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培育和支持社会组织发展中的助推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省委专门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省委组织部和社会组织党工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但如何发挥统一战线优势和作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和作用更好发挥的政策性、制度性安排没有。所以,为加强新时期我省社会组织的统战工作,建议省委尽快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湖南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意见》,明确在社会组织开展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主要措施,推动全省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培育和支持社会组织发展中的优势和作用。
二、着力加强体制创新,强力推进政社分开。建议政府进一步转变观念,深刻认识社会组织是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分担政府事务、发展经济、反映公民利益诉求、调处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和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功能和作用。建议将社会组织纳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社会建设的具体目标,引导社会组织加入宏观社会管理的大体制。建议成立湖南省社会组织联合会,推动政社分开和管办分离,履行对社会组织的业务管理职能,组织社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
三、着力加强机制创新,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政治。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建议建立健全党外代表人士体制内参政议政的制度。一是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政治协商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邀请社会组织党外代表人士参加。二是探索建立重大行业决策征询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制度及重大公共决策社会组织参与和利益表达机制。在制定政策、实施重大决策等过程中,注意广泛听取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社会组织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度。三是增加在各级党代会、人大代表会、政协全会中社会组织代表、委员的比例。四是在政协设立“社会组织界别”,科学确定适当的委员比例,吸纳社会组织精英参政议政。五是采取“党委出题、社会组织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的调研模式,组织社会组织党外代表人士就党委、政府关心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凝心聚力,建言献策。
四、着力加强服务引导,全面激发社会组织动力和活力。
一是着力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外人才服务。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党外人士参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资格考试或考评;协调解决社会组织专职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事宜。二是着力解决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资金瓶颈。积极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共服务项目。建议设立社会组织发展基金,重点培育、优先孵化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发展。三是着力解决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政策瓶颈。着力研究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政策体系,建立更广泛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将更多职能转移给运营规范、服务过关的社会组织,充分调动其积极性。着手建立起“政府采购、定项委托、合同管理、集中支付”的公共服务方式,重点向行业协会、行业商会从事的政府转移项目、社区公共服务项目等领域购买服务,由政府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四是着力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引导社会组织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引导社会组织完善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实现决策、执行、监督分立;引导社会组织科学合理确定社会组织的执行机构和表决方式。着力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