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捐赠成为“玻璃口袋”里的透明公益事业,“爱心失联”风波是如何让爱心走得更远、让慈善机制进一步完善的一个切入点。
罗晓飞
随着“爱心爸爸”王海林现身济南,围绕在他身上的一些问号逐渐被拉直。据悉,王海林此番来济确实为患病女儿寻求治疗方案,对于捐款的使用也将会和社会说清楚(详见今日本报A04-05版)。
此前,王海林携爱心人士捐赠的巨额善款突然出走,并且其手机一度联系不上,引发社会如潮的质疑,到底收到多少善款,为何是到济南咨询专家而不是其他地方,悄悄淡出公众视线有什么难言之隐……王海林越是低调,外界越是想知道其中的内情,不为别的,就是因为在当前慈善底子不那么牢固的氛围下,对相关信息透明化的渴望和焦虑深深困扰着爱心捐赠者和受助者。
应该看到,对王海林一家的爱心捐赠和公益慈善有所不同,前者多是基于传统的眼泪攻势下的“劝募”,定义为爱心救助更为贴切,而后者则指向现代公益的捐赠行为,有着严格运作程序和管理规范。于是,问题就来了,个体受助人要不要和慈善组织一样公开捐赠支出信息?如果公开相关信息的话,该受何种程度的监督?对剩余捐赠的支配,到底该谁说了算?一系列问题必须予以厘清,才可以最大限度上把“好事”做好。
献出爱心和关心此事的人对捐赠支出信息的关注,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对捐赠人和受助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认识上的进步,即不再将捐赠视为“施舍”,要求自身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得到更多尊重。由于社会自发捐赠不受现行法规的约束,捐给个人的善款,只能靠受助人的道德自律来确保安全,所以,“法律并没有规定我们必须要公布”之语,将情与法的相悖之处置于放大镜下,一下子让人心凉到冰点。
从情感上讲,捐赠受助人公开支出信息,是对捐赠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尊重,有利于给广义的公益慈善加分。但在法规缺位的情况下,仅靠对个案的舆论倒逼,起不到应有的标杆意义,反而对王海林一家形成极大的压力。在王海林之前,媒体和自媒体以及由第三方志愿者发起的社会救助,都曾遇到过类似争议,最后不了了之。如此反复,就会挫伤社会对个体求助者的信任,当人们再次遇到类似事件时选择犹豫、观望,势必给爱心救助以沉重一击。
同样困扰受助者的,还有公开捐赠信息和保护个人隐私上的冲突,一旦“王海林”们“出名”了,继而其他有着类似遭遇的不幸者向“王海林”们寻求二次救助。王海林对本报记者说,有时一天接到200个电话,有要求退款的,也有很多借钱寻求救助的,让他疲惫不堪。面对其他个人不幸者,“王海林”们稍有犹豫,说不定就会背上辜负爱心的“骂名”,被动地接受社会道德的审判,只能“逼”得他们要么选择沉默,要么做出转赠的决定。
需要帮助的不幸者很多,而定向捐赠往往只是一个人或一个家庭,如何让善款更好地发挥作用,我们也要尊重受助人的选择,尊重受助人对捐赠使用、处分的权利。在寄望于未来法律完善的同时,我们似乎不应着急下结论,而应审慎从事,就像有志愿者给王海林提供治疗信息帮助一样,为他提供更多的公益援助,化解舆论压力。
让捐赠成为“玻璃口袋”里的透明公益事业,如果说“郭美美事件”是倒逼公益慈善透明化运作的一个切入点,而“爱心失联”风波则是如何让爱心走得更远、让慈善机制进一步完善的另一个切入点,需要一定的反思进行规范,从而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