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民政部主管的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在深圳第三届慈展会上发布《2014年度中国慈善透明报告》。这是该中心连续第6年发布年度中国慈善透明报告。报告显示,有77%的公益慈善组织透明指数得分不及格,仅28%的受访者对慈善组织信息披露工作满意。(见今日本报2版)
“透明度”对于公益慈善组织而言,关乎公信力。然而,从这次发布的报告来看,我国大多数公益慈善组织透明度得分与公众期待相差甚远。虽然说今年慈善透明指数比去年提高了2.3%,但也要看到,与去年相比,透明指数高于60分的组织数量从259家下降到233家,降低了10.04%。
对此,相关主管部门需要反思。比如,2011年有关部门发布了《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2012年也表示,将加强公益慈善类组织信息公开的促进和约束力度,具体做法是,年检和评估结果要公开,重要捐赠活动及时纳入信息公开平台等。但“近八成慈善组织透明度不及格”已经说明了落实效果。也就是说,主管部门的相关措施在很多地方落实效果仍不理想,要想让所有的公益慈善组织透明度全部“及格”,显然,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这个报告认为,造成我国慈善组织透明指数低,主要是因为我国公平竞争的慈善募捐市场尚未形成,大部分慈善组织依然具有较浓的行政色彩,慈善独立性有待提高。这与公众的看法不谋而合。可见,慈善组织“去行政化”是增加透明度的关键。只有“顶层设计”推进公益慈善组织体制改革,才能真正“去行政化”。
当然,有关部门过去推出的种种举措也是有利于增加慈善组织透明度的,问题是,如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笔者以为,如果把《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变成《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条例》,同时让其他措施也有强制性,我国公益慈善组织透明度应该会大大提升。
报告显示,全国性公益慈善组织透明度明显高于地方性组织,按理说,推进公益慈善组织透明化,地方政府大有作为,然而,一些地方政府不仅不主动推进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反而还变相“行政逼捐”养活地方慈善组织,地方性组织自然没有公开信息的动力了。与之形成反差的是,广州市民政局、市慈监委定期发布的慈善组织募捐透明度评价结果,具有一定推动力。
如果每个地方政府都像广州一样,定期发布慈善组织募捐透明度评价结果,相信对于那些得分低、排名靠后的慈善组织具有明显的鞭策作用。此外,这个报告也披露,江苏省是卓越组织最多的省份。地方政府究竟在其中起了怎样的推动作用,也值得探究,经验值得推广。
另外,社会监督也能促进公益慈善组织提高透明度,比如说,媒体不妨调查、编制全国公益慈善组织透明度排行榜,定期发布,那些排名靠后的组织,显然,公众不愿意去捐赠,会有“倒逼”作用。再比如,编制全国慈善组织透明度最差排行榜,平时对地方性慈善组织加强监督,也会有鞭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