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1日,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就弃婴问题发布“政策研究参考”,认为要社会减少弃婴现象,根本上是要解决重病重残儿童治疗问题。
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各地所设的婴儿安全岛所接收的弃婴,99%是病残儿童,他们被遗弃都与家庭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用有关。而当前中国的儿童大病保障还存有四大障碍:医保有封顶线,大病报销有病种限制,异地就医需先行垫付,医疗救助以低保家庭为限。
公益研究院提出,中国可先调整以病种为前提的保障制度,建立以患儿家庭困难程度为衡量标准的儿童医疗救助制度。在医疗保险中,则可从新农合或城居保经费中划分儿童专项,提高报销额度。与此同时,应改进医疗保险的报销办法,提高实际报销比例,简化报销手续。对于需要长期门诊的儿童大病和有大额门诊费用的重大疾病,则建议尽快纳入到门诊统筹的范围之中。
医疗环节之外,公益研究院尤其呼吁政府和社会各界重视大病、残疾儿童的康复问题。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全国有62.57%的残疾儿童未接受过任何康复服务或扶持。
对于生活在儿童福利机构的孤残儿童,国家每年会提供1.2万元的津贴。而中国200万重残儿童中,仅有10万儿童生活在儿童福利机构。生活在家庭里的孩子,反而得不到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公益研究院建议,中国应尽快建立国家重残儿童福利津贴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津贴标准。
公益研究院介绍,发达国家对残疾人采取社区照顾模式,由政府出资兴办具有综合功能的社区活动中心,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提高生活自理能力等服务。而中国许多社区根本就没有儿童福利机构。依托各类儿童福利机构,建立重病重残儿童的日间照料中心,建立基层儿童照料康复体系,显得尤其重要。
而要让这些机构真正发挥作用,需要大量的儿童福利与服务专业社工。公益研究院建议在每个社区儿童福利服务组织设置一到两个儿童福利专业社工,引导专业社工进入社区、进入儿童福利领域。
与此同时,公益研究院还建议政府多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慈善公益组织参与到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和服务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