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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用“跨界”思维运营NGO

2013-07-26 15:11:51      来源:
     十年前,关舒俊从医学院毕业,成为一名精神科医生。在随后的时间里,她先后当过心理咨询师、市场总监,并最终因兼顾家庭的需要放弃高薪工作而投身社工事业。经过三次华丽转身的她,更喜欢以企业运营的理念融入到社工机构的管理中,试图开创以企业管理的方式运营N G O的新尝试(见7月1日《佛山日报》)。
 
  在社工行业,一般情况下,社工持有的资格证书等级很大程度上决定他们的收入,但关舒俊却不这么干,她认为“不是有了这个证就能做这个事。”稍加分析,就可发现,关所遵循的是一种能力决定报酬的企业式思维。的确,企业要的是实打实的利润和收益,如果一个没证的小学生能为老板赚到的钱财多过一个持证的大学生,那给小学生学历员工的工资无疑是要多过大学生的。市场和企业的方式就是如此,不问出处,只看谁更长袖善舞。
 
  运营N G O需要企业思维吗?答案是确凿的。比如,企业管理中的成本控制意识、效率意识、投入产出比意识……这些对运营N G O同样是适用的。现实中之所以有部分人对以企业方式管理N G O持不满态度,其实倒不是对企业商业理念的排斥,实则是对这部分人办N G O动机的怀疑。因为在政府购买服务渐成风潮的当下,一些“唯利是图”的企业主也盯上了这块“大蛋糕”,在“分羹”心态驱使下,纷纷办起了N G O,比如社工机构。
 
  从价值、愿景等角度观察,既为社会组织,其存续目的无非在于绵厚社会资本、壮大社会主体、缓和社会张力,这与企业的“唯利是图”大相径庭。与企业攫取剩余价值不同,社会组织的运营盈余一般都应继续投入社会服务,惠及有需要的人群。但这并不意味着N G O就可以忽视成本控制和资源的链接与争取。
 
  一个明显的判断是,N G O可以盈利,但不可以营利。从字面意义来看,营利更多地意味着一种目标指向,是过程性的反映。而盈利呢,更多地则是一种结果性的呈现,并非有某种价值的暗示与传输。这两个词带给我们的启发便是,N G O讲究合理的成本控制,但并不排除应该且必须的一切支出。办N G O更多地应该带着一种比较纯粹的心态,不应该为了“三五个钱”而闯入。而除了主办者的自觉外,更要依靠制度设计来把这些不纯粹的参与者淘汰出局。
 
  睽诸当下N G O发展现状,很大的一点不足便是N G O的运营者在思维上过于趋同,以社工机构为例,多以高校老师或社工界的元老为主,导致其在机构的管理上大同小异,导致特性缺失。由此可见,不妨用“跨界”思维来运营N G O,以便使N G O有多一点的不同与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