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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前进与慈善事业的发展相得益彰

2013-06-27 09:39:22      来源:

(一) 

  7年来福州慈善事业发展过程的实践证明,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企业,企业的更好发展,也需要慈善,两者互为益彰。 

  1.企业的经济发展为发展慈善事业提供了雄厚的资金来源。从福州市慈善总会接收认捐的900多个单位和个人中,企业(企业家个人)有456个,占51%,从11.14亿元认捐金额中,企业(企业家)的有9.79亿元,占总额的87%,由此说明,企业的捐赠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善款重要来源渠道。他们的特点:一是捐赠金额大;福州市慈善总会收到最大的一笔是曹德旺先生一次性捐赠人民币4亿元,累计已达5.4亿元;二是救助面广;三是影响力大;四是在国家和人民遇到重大灾难的时候,他们挺身而出,情系灾区,无私奉献,为国家排忧解难。 

  2.企业参与慈善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人类社会在不断地向前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差距。主要原因一是贫富差异的不平衡性;二是天灾人祸的经常性;三是生老病死的必然性;四是人类生存的相互依赖性;五是慈善事业是帮人人帮的互补性。“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有的人今天是百亿身价的企业家,也可能由于经济危机,造成资不抵债、宣告破产,或因发生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顷刻之间造成家毁人亡。因此,富贵与贫穷之间会有不断变化,弱势群体永远存在。他们都是炎黄子孙,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当有些人遇到困难的时候,除了党和政府的关心,给予救助和实行低保、医保、社保等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外,还需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给予支持与帮助,起到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补充作用。这也体现中华民族的美德,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 

  3.企业参与慈善也是企业家成功后回报社会的责任。因为一个企业的成功除了企业家自身的才智得到充分发挥外,还必须有许多社会因素条件的支持才能成功。一是党的改革开放的政策给企业的发展提供机遇;二是政府出台优惠政策扶持企业的发展;三是广大群众的支持奉献,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土地、劳力等资源;四是各行各业为企业发展提供的支持,包括物资、交通、能源、信贷等公共资源。如果没有这些外部因素的支持,即使能力再强也只是一个光杆司令,一事难成。那些被救助的对象中有不少是直接或间接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当他们遇到困难需要救助的时候,也应当给予他们必要的扶持和帮助,实际上救助他们,也因为他们帮助过自己,也是一种互补性的回报,这也就是社会的责任。 

  4.企业与慈善机构是“水源-渠道-灌溉”的关系。慈善事业的善款(物资)来源的主体是捐赠者(企业),没有他们的捐赠,慈善机构成为“无水之源”、“无米之炊”,无法开展慈善活动。企业开展慈善活动也需要通过有关慈善机构的网络、专业队伍负责联系救助对象,办理相关手续,使善款及时地救助到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手中去。慈善机构是服务单位,既是为捐赠人服务,也是为受助者服务。 

  企业参与慈善事业,可以为国家、社会排忧解难,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和谐。同时也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和公信度,使企业在发展经济效益的同时,获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二) 

  企业参与慈善活动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比如,建立“企业慈善基金”,留本付息;统筹与定向相结合;一次认捐分期付款;现金实物捐赠;财产、利润、有价证券捐赠等。慈善机构尊重捐赠者的意见,允许企业(捐赠者)“五个选择”,(捐赠时间,捐赠数量、救助项目、救助区域、救助人数等),以增加慈善救助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发展慈善产业,使企业走向慈善化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目前慈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依靠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捐赠,这仍然是当前和今后慈善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同时也可以探索新的模式,如何发挥企业家的资金、管理的优势,与他们合作,发展慈善产业。可以支持企业家把他们捐赠的资金,用于产业的开发,由他们经营管理,采取“母鸡下蛋”的办法,让它长期发展增值,每年按比例作为慈善基金,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来源。慈善产业的项目内容,规模时间和产生的效益的比例应根据实际情况议定。做慈善可以永久性的,也可以有时间性的。他们为慈善提供部分善款,应当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这样使慈善事业的资金从完全依赖“供血”(捐赠),变为“输血”和“造血”相结合,使慈善事业具有更强的生命力。 

  慈善项目的选择,本着“关爱民生,关爱生命”的精神,面向弱势群体,面向社会,帮助那些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众。比如助孤、助老、助残、助医、助学、救灾等。在资金允许的条件下,应当考虑到所有最需要救助的人群,使慈善救助做到平等、公平、公正,使慈善之光温暖人间。同时,在资金允许和捐赠者自愿的前提下,发展慈善公益性项目,比如,慈善医院,敬老院,教育、文化、扶贫、环保、公园、历史文物保护等。 

  企业和企业家个人还可以利用婚丧喜庆等有关大型活动进行捐赠。2012年9月28日,福建名城企业集团主席俞培俤先生之子婚礼前举行捐赠人民币1亿元,,盛辉物流集团董事长刘用辉儿子结婚捐赠100万元。天津中和宏信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文钦先生父亲去世举办丧事时把父亲的30万元作为专项基金,用于平潭县特种疾病(癌症、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补助,每人5000元。这些企业家为福州地区移风易俗与慈善事业的发展开创了先例。

  有的企业根据自己企业发展的分布,就在当地参与慈善事业。如永辉集团是个爱心企业,每年春节期间都主动参与慈善“情暖万家”发放“爱心卡”活动。他们提出“哪里有永辉,就在哪里做慈善”的精神,从2006年以来连续坚持了6年,先后在福建、北京、天津、重庆、四川、贵州、江苏、浙江、安徽、河北、河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14个省市地区,开展慈善活动,共捐赠“爱心卡”6752万元,受助贫困户达4.2万多户。 

  (三) 

  慈善机构要为企业参与慈善创造条件。以“高效、优质、奉献”的精神,把企业捐赠的善款管好用好,落实好各项救助业务。 

  1.严格手续。企业与企业家每次捐赠的善款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开具“福建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颁发荣誉证书。 

  2.找好救助对象。尊重企业家的意愿,做好救助对象的选择。办好机关手续,及时发放。救助对象经过基层推荐,提供低保证明等资料,当地慈善(民政)部门把关,市慈善总会审批后进行发放。项目落实后,向有关企业反馈。 

  3.落实好优惠政策。特别是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必须予以兑现,体现国家对慈善事业的支持。 

  4.坚持“十大透明”。即①捐赠款用途透明。②救助项目透明。③救助对象手续透明。④审批手续透明。⑤财务账号透明。⑥救助款物发放透明。⑦企业捐赠可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透明。⑧捐赠者回访救助对象和检查有关救助项目透明。⑨财务审计透明。⑩投诉公开透明。让企业家(捐赠者)放心。 

  5.自觉接受企业的监督。在落实救助项目过程中,捐赠者可随时向慈善机构咨询有关情况,实地考察,提出意见。

  (四)

  福州市慈善总会2006年9月成立以来,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界爱心人士的关心、支持参与下,取得可喜的成绩。到2012年底统计,全市认捐金额达18.5亿元(其中市本级11.14亿元,县(市)区7.38亿元)。以“救危助急、济困扶贫”为宗旨,采取“临时救助、定期救助与长期救助”相结合的形式,积极开展助孤、助老、助残、助医、助学、救灾以及各类公益性救助。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开展“331”系列救助工程,建立慈善助老服务站、慈善环保义冢,传播慈善文化,树立现代慈善新理念等,创出自己的特色。得到领导、社会的肯定。先后被国家民政部和中华慈善总会等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全国先进工作者”、“十大慈善爱心大使”、“AAAA级慈善组织”;2012年8月国家民政部中民信息中心在宁夏吴忠举办的“第二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发布典礼”活动中,福州慈善6项指标平均85分,列为全国百名慈善城市的第八名,荣获“七星级”奖牌。今年四月份,市慈善总会领导被国家民政部授予“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慈善楷模”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