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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多项政策扶持慈善企业

2012-08-09 15:25:19      来源:
  入园企业投产后,按当年流动资金贷款额实际发生的利息,最高给予200万元贴息补贴;自取得第一笔收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8月7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黄河善谷”办公室了解到,为吸纳企业入驻宁夏慈善园区发展,我区出台了一系列帮扶慈善企业快速发展的优惠政策。

  为让企业对宁夏慈善园区招善引资条件有详细了解,有规可依,宁夏结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宁夏回族自治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涉及投资贴息、企业退税、政府奖励、电价优惠等20个方面的优惠政策。其中,对入园企业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达1亿至3亿元(含3亿元)者,一次性奖励200万元,3亿至5亿元(含5亿元)一次性奖励400万元,5亿元以上一次性奖励600万元,奖励资金由财政提供。

  自治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黄河善谷”建设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招善引资、产业培育发展、慈善城市创建、慈善人才建设、慈善事业发展等项目,以及企业技改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有关县(区)政府配套安排一定数额的发展扶持资金。(记者 李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