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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制定修改批准法规22件

2012-05-28 16:17:06      来源:

  201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2件,其中新制定法规8件,修改法规3件,作出修改法规决定1件。批准银川市法规10件。

  宁夏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社会领域地方立法。为了依法保障和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打造“黄河善谷”,吸引社会资金发展慈善事业,制定了自治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创造性地作出“鼓励发展社会慈善企业”的规定,使宁夏慈善事业发展有法可依。

  针对宁夏特别是中南部地区十年九旱、干旱洪涝灾害频发突发的现状,宁夏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自治区抗旱防汛条例。为了从源头上保证食品安全,制定自治区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对国家相关法律进行细化,作出了补充规定。

  在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宁夏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自治区供用电条例,强化供电企业的义务,突出供用电双方合法权益的保护。

  今年,宁夏人大常委会还将计划制定自治区移民条例、财政监督条例,修订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防震减灾条例等法规,修改完善常委会工作程序的有关法规。同时,加强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重点围绕行政强制设定权、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行政强制实施程序三个方面,对与行政强制法不相一致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及时修改或废止,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